专业IT科技资讯平台,关注科技、手机、电脑、智能硬件、电脑知识!
当前位置:信息发布网 > 科技 >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导读:

许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

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

引发许多矛盾

许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

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

引发许多矛盾

闹得不可开交

而杭州的一对夫妻

在十年前离婚后

仅仅对孩子的抚养费

进行了口头约定

夫妻二人的共同房产并未分割

甚至离婚后还住在同一屋檐下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网络配图)

2010 年 4 月,余某和前妻王某协议离婚,二人口头约定,余某承担 70% 的抚养费,王某承担 30% 的抚养费。

由于余某从事销售工作需常年在外,为了共同照顾 3 岁的女儿,他们决定仍然一起住在萧山城区的房子。这种相敬如 " 冰 " 的 " 假面婚姻 " 生活一过就是十年。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网络配图)

余某和王某离婚后

经济各自独立

但对名下的两套房产

一直未进行分割

一套位于萧山城区的 50 多平方米的公寓,是余某和王某在 2008 年共同出资购买,目前由 " 一家三口 " 共同居住,房产证上写着王某和余某的名字

另一套在萧山区戴村镇 80 多平方米的房产,由余某在 2008 年继承自父母遗产,该房的房产证上只写了余某一人的名字

从 2008 年至今

余某一直对王某表示

戴村那套房被出租着

租金也作为抚养费全额交付给王某

当今年 5 月王某希望出售戴村的房子

用于支付女儿学费时

她却得知房子已经过户到

第三人陈某(化姓)名下了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王某立即联系余某询问原由

余某承认了房屋

已过户他人的事实

并表示产证上的陈某

就是自己的新婚妻子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愤怒的前妻无法释怀

余某已婚的事实刺激了王某

她一时无法接受

两人在亲戚的建议下

来到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约定调解的那天,王某看到余某和陈某结伴而来,抑制不住愤怒的情绪,指责余某背着他们母女在外 " 有人 "。

而余某则拿出了结婚证表态,他和陈某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余某说,双方为了孩子,离婚后还是一起居住,但都是分房睡,自己也一直按约定尽到对女儿的抚养义务。

王某认为

自己为了女儿含辛茹苦,10 年来,自己多次拒绝再婚。而余某除了按时给抚养费,其余什么都不管。

没想到余某偷偷结婚,还把房子给了别人,完全不顾自己和女儿。所以要拿回戴村房子中属于自己和女儿的份额

余某则坚决表态

戴村的房子是自己父母的遗产,房屋所有权证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理应属于个人财产。自己和王某目前唯一的共同财产就是现在萧山城区居住的这一套。

王某一听情绪失控

开始对余某进行谩骂

随后愤而离席

第一次协商双方不欢而散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网络配图)

第一次调解失败后

王某天天到陈某家去闹

引得周围邻居都把她当成了小三

这让她倍感压力

于是找到调解员

要求再次进行调解

于是,调解员分别给余某和王某致电,说明了陈某的想法。余某和王某经过考虑后表示愿意进行第二次调解。

调解一开始,王某直接表明诉求,要求萧山城区那套房归自己和女儿两人所有,戴村那套房就由她、女儿、余某三人均分。

王某的诉求遭到了余某的拒绝。余某表示自己可以适当让步,但这个分配方案有失公正,也委屈了陈某,坚决不同意。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网络配图)

眼看余某和王某又要起争执

调解员及时进行了制止

并从法律角度进行了释法

萧山城区那套房,是婚姻存续期间由余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购置,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戴村镇的那套房继承于 2008 年,此时余某和王某还未离婚,并且余某父母去世前没有明确房产只归余某所有,故这套房也属于余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调解员的一番释法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

缓和了下来

但王某又提出新的要求

将两套房子平均分配

给她、女儿及余某

女子离婚后仍和前夫同住,10年后意外得知对方已再婚

(网络配图)

调解员马上纠正了

王某的误解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而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最后余某和王某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

在情理和法理的平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