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3月28日电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开除公职。
如下: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廖小宁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廖小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廖小宁简历
廖小宁,男,汉族,1968年7月生,四川仁寿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2006年1月,先后在乐山市教委、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
2006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9年5月,历任眉山市东坡区委常委、副区长,眉山市供销社主任;
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历任眉山市东坡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眉山市东坡区委书记;
2023年7月至今,任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凉山州美姑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泽伟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凉山州监委对凉山州美姑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泽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马泽伟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药品销售、医疗耗材采购及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马泽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凉山州委批准,州监委给予马泽伟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