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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酒后不敢开车,他醉酒驾驶上高速,将面临拘役6个月以下处理

导读:

  2018年,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保持对醉驾、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并向社会实名

  2018年,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保持对醉驾、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并向社会实名曝光。1月23日,公安交警部门对社会曝光了近期查处的32名酒司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此次曝光的32名“酒司机”是交警部门近期查获的,曝光的典型案例包含全市交警查获的典型酒驾案例,这也是2018年交警部门曝光的第4批酒司机。

  这些酒司机案例中,有帮朋友忙醉驾上高速的,有遇查与民警赛跑的,有叫了代驾还自己酒驾的,甚至还有醉驾肇事后逃逸的……青岛交警表示,酒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对他人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此次交警部门曝光的8个酒驾案例的驾驶人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案例一:醉驾肇事后逃逸,刑拘获罪丢饭碗

  2017年11月20日1时40分许,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接警称长江路与韶山路路口三车相撞,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路口处只有两辆车,这两辆车的司机告诉民警肇事车辆是一辆浙江牌照的商务车,因双方协商未果驾车逃逸,而且司机涉嫌酒驾。民警随后在薛家岛医院找到了肇事司机国某某。经询问,国某某承认自己酒驾肇事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

  据国某某说,其前一天晚上与同事在一起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半,凌晨一点半他开车准备去武夷山市场采购,在走到长江路与韶山路路口处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撞到了前方等红灯的两辆车。后来双方协商未果,他因为喝了酒心里害怕,才选择开车逃跑。

  后经检测,在国某某血样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1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近日,国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青岛开发区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醉驾接孙女放学 交警一查还是二次醉驾

  2017年12月26日15时许,崂山交警大队沙子口中队民警在崂山书院东200米处设卡执勤,远远看见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询问,询问期间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民警断定其属于酒后驾驶,进行吹气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涉嫌醉驾,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朱某支支吾吾,未能出具,后经核实,该驾驶员朱某驾驶证因在2016年3月22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吊销,而问及其为何酒后还驾车出行的原因是民警更是大吃一惊,朱某二两白酒下肚竟然是要去接孙女放学,下一步,朱某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案例三:无证醉驾摩托车,返程被查负刑责

  1月16日下午15许,即墨交警文化路中队执勤民警在青石路与大同街路口对低速车辆进行整治时,发现一中年男子骑着一辆黑色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正东晃西歪由北往南行驶到检查点,过路的行人与执勤民警为该驾驶员如此危险的行为颇为惊心,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刚靠近该驾驶员就闻到满身浓浓的酒味,民警随即使用酒精呼气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民警又带至即墨市人民医院对其抽取体内血液并进行酒精检测,其结果为体内血液乙醇含量为16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该驾驶人徐某某无驾驶证,以木工手艺为生计,当天一大早就被即墨的一客户叫到即墨做木工活。完工后已是中午,为对徐某某表示谢意客户就小摆宴席,席间徐某某喝了两杯42度的白酒和几杯啤酒,酒足饭饱已是下午15点。感觉自己没事的徐某某就骑上自己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要返程,没想到刚走出没多远就被交警查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徐某某暂扣机动车,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朋友酒后不敢开车求助,仗义司机醉酒驾驶上高速

  2018年1月18日晚,青平高速交警二中队在即墨西收费站夜查,一辆灰色别克轿车慢慢驶入查车点,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慌张,面部微红,双眼不敢直视,故意躲避民警,民警多次令其降下车窗玻璃,驾驶员假装听不懂,从下降了一半的车窗内飘出一股酒味,民警怀疑驾驶员饮酒,但驾驶员坚称是车上乘客喝的酒,但在酒精测试仪面前,一切谎言都被揭穿,驾驶员张某某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带驾驶员张某某到即墨区中医院抽血化验。

  据驾驶员张某某介绍,当日中午自己与朋友喝了两杯白酒,下午睡了一会儿,晚饭时自己在宿舍又和一杯多一点。本以为没事不会出门,晚上突然接了朋友一个电话,这位朋友的岳父病重,当晚开车要赶回诸城老家,因为喝酒了不敢开车,求张某某开车将其一家送回老家。驾驶员张某某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未告知朋友自己也喝酒的事实,驾驶车辆由南泉收费站进入高速。张某某因不熟悉道路,使用手机导航去诸城,鬼使神差的绕到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正好遇到在此夜查的交警,没想到测试结果竟然达到了醉驾标准。

  坐在警车里的驾驶员张某某后悔不已,一直询问民警自己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本来自己是帮朋友的忙,没想到把自己也搭进去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血液化验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驾驶员张某某将受到吊销驾驶证,判处拘役6个月以下,并处5万元以下罚金。

  案例五:代驾没送到家,自己酒驾被查

  2018年1月20日晚,交警市南大队胶州湾隧道中队在胶州湾海底隧道黄岛端设岗查车。夜查工作进行到10点30分的时候,车号为鲁A78E72号小轿车沿着青岛往黄岛方向行驶至胶州湾隧道薛家岛收费广场时,被夜查民警例行检查时拦下。在驾驶员摇下车窗与交警对话时,口中呼出的酒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陈某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仪测试,几秒钟过后,仪器显示陈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面对铁铮铮的事实,违法驾驶员陈某某承认自己是与朋友刚喝完酒,准备驾车回黄岛的住处。

  当晚,陈某某被带回交警中队的办公室内接受审讯。据陈某某的回忆,其实自己当晚在崂山区与朋友散席后,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所以通过手机软件约了一位驾车司机,由于当时自己有点晕乎乎的,记得代驾司机驾驶自己的车辆行驶至宁夏路附近时,好像就离开了。因为酒精的缘故没太注意问,加上时间也比较晚了,所幸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但快到家的时候,在胶州湾隧道口被交警查获。在交警中队的办公室内,面对处罚结果的违法驾驶员陈某某后悔莫及。根据规定,陈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案例六:男子一年内两次酒驾遇交警闯关逃跑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