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会
《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获表决通过
3月24日上午,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海口闭会。《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获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实到48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胡光辉、康耀红、陆志远,秘书长林泽锋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关进平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白沙黎族自治县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表决通过人事任职案。
副省长闫希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省监察委员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尤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