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绿茵生态 股票代码:002887
《关于请做好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0年12月8日签发的《关于请做好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发行人”或“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枫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对《告知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和落实,具体说明如下:
本回复财务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货币指人民币,简称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的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告知函所列问题 黑体
问题回复的相关内容 宋体
目 录
问题一:关于募投项目 ............................................................................................... 4
问题二:关于毛利率 ................................................................................................. 45
问题三:关于应收账款 ............................................................................................. 54
问题四:关于存货 ..................................................................................................... 72
问题一:关于募投项目
申请人东丽林业PPP项目投资总额为98,156.00万元,包含21个子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其中的9个子项目。目前,尚有部分项目用地未取得,其中,新立街经济林工程项目存在1,509亩土地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确定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地点并落实相关土地审批程序,占募投项目用地总面积比例为15.76%,预计集体土地流转工作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丽茵林业,申请人拟通过资本金出资及借款的方式实施,丽茵林业其他股东将不进行同比例借款。此外,前次募投项目之一的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未达计划使用进度,变更为补流。
请申请人:(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2)结合上述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周期,说明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4)说明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5)说明除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的东丽林业PPP项目9个子项目外,东丽林业PPP项目其他12个子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进展情况,是否与本次9个子项目有关联关系,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资金的投入、核算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6)说明本次拟实施募投项目的实施机构与实施主体(建设单位)不一致,实施主体(建设单位)与投资、环评许可申请主体不一致,以及投资许可申请主体与环评申请许可主体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说明新立街经济林工程项目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有无具体的时间表,相关手续的最新进展,项目用地取得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替代措施,若后续项目用地存在障碍或导致绿茵生态用地事项无法实施本项目的,东丽区农委同意协调其他用地给绿茵生态使用,是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部分工程未确定具体实施地点是否符合项目立项、备案以及环评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此类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8)说明丽茵林业其他股东将不进行同比例借款的原因,是否违反目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强制性要求,是否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9)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是否存在变相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是否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东丽林业PPP项目的9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新立街经济林工程项目 38,204.41 37,475.73
2 海河北岸外侧(汉港路至与滨海新区交界)绿化带工程项目 7,941.15 7,788.50
3 先锋东路(福源路至汉港路)两侧绿化带工程项目 6,688.04 6,559.47
4 新立街生态林工程项目 5,101.00 5,002.95
5 华明街范庄村造林工程项目 4,929.73 4,834.96
6 东减河(津滨高速公路至海河)两侧绿化带工程项目 4,229.00 4,147.71
7 军粮城工业园区生态林工程项目 3,292.88 3,229.58
8 金桥街生态林工程项目 1,374.58 1,348.16
9 东河(京山铁路至海河)两侧绿化带工程项目 1,353.84 812.94
合计 73,114.63 71,200.00
注:东丽林业PPP项目投资总额为98,156.00万元,包含21个子项目,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其中9个子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的主要投资内容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土地拆迁费、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和建设期利息等。
其中,工程费用一般包括场地整理、土方工程、种植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购置设备及工器具的费用。场地整理、土方工程和给排水工程根据工程量确定具体投资金额,其测算主要参考《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基价》以及与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计价软件,也参考了类似项目的工程造价指标。种植工程根据栽种树木的种类、数量和单价确定具体投资金额,其测算主要参考《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以及《造林工程投资预估算与造林新技术手册》等。设备及工器具费主要根据项目性质和需求,然后依据选择购置的设备及工器具的种类、数量和单价确定具体购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