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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喜提新车没两月,酒驾被查遭判刑

导读:

  “如果时间能倒流,我肯定遵守交通规则,以后也绝对不酒后驾驶了,现在真是得不偿失,家里孩子不能

  “如果时间能倒流,我肯定遵守交通规则,以后也绝对不酒后驾驶了,现在真是得不偿失,家里孩子不能照顾,新车还贱卖,自己还失去了自由......”一个中年男子哭丧着脸对着我们的民警后悔莫及的说道。

  事情还得从2019年的初春说起:2019年2月24日傍晚,缙云县交警大队新碧中队民警在新碧分局门口巡逻途中,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不按规则驾驶,遂上去拦停该车,打开车门一股酒精的味道扑面而来立即控制住驾驶员,将车辆停到安全区域,经调查取证,该车驾驶员是兰志强,当天中午在家喝了一杯二两的土烧,因小孩在新碧中学读书有急事,急着赶往学校,便把中午喝酒的事情抛到脑后,怀着侥幸的心理,以为中午睡了一觉便没事了,便驾驶刚买两个月的新车出来赶往学校,不料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经当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的结果为18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丽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兰志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兰志强因危险驾驶案被立案侦查。

  2019年03月04日兰志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缙云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并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了吊销五年的行政处罚。面对着刚买两个月的新车,马上又没有了驾驶证,兰志强只好忍痛割爱,贱卖了自己的爱车。2019年7月9日,兰志强因危险驾驶罪被缙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7月23日,新碧交警中队民警接到法院的通知,将兰志强送缙云县看守所执行。

  温馨提示:醉驾乾坤大,狱中日月长,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