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 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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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池信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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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5年4月实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元) 140,468,266.19 108,181,158.91141,954,661.56 -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276,227.81 8,052,287.0011,897,304.51 -3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648,838.63 7,259,932.92 7,259,932.92 5.3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506,583.64 570,877.5210,867,193.20 88.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09 0.05920.0875 -3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09 0.05920.0875 -3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 1.60% 2.01% -0.44%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862,299,594.79 887,859,496.08887,859,496.08 -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30,673,823.74 522,397,595.93522,397,595.93 1.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79.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31,864.2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5,768.1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9,036.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208.43
合计 627,389.1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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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木质活性炭行业有筑底回暖的趋向,行业经营压力有所减轻,但底部尚不稳固,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对活性炭行业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公司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努力实现各公司协同效应与均衡发展。
2、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
2015年4月30日,公司完成元禾化工51%股权的受让,元禾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元禾化工为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主要利润来源于元禾化工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EWS,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特别是2012年以来业绩增长明显。尽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元禾化工的业绩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元禾化工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EWS是一种强强联合,在采购销售方面的紧密联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合资经营目的必然最佳选择,目前没有大幅调整的迹象。通过十年的良好合作,双方有能力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 3、非公开发行事项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不超过60,000万元,用于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已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但是由于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核准时间、环保审批进度、募集资金总额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17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王延安 境内自然人 43.57%59,258,59844,443,948
卢元健 境内自然人 15.02%20,425,60015,319,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 其他 3.31%4,499,980
投资基金(LOF)
缪存标 境内自然人 2.11%2,865,0282,148,77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91%2,602,801
黄涛 境内自然人 0.75%1,021,258 冻结 1,021,2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 其他 0.66%899,932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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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0.58%795,100
许文显 境内自然人 0.57%778,443583,832
李继平 境内自然人 0.44%6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延安 14,814,650人民币普通股 14,814,650
卢元健 5,106,400人民币普通股 5,106,4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499,980人民币普通股 4,499,98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602,801人民币普通股 2,602,801
黄涛 1,021,258人民币普通股 1,021,2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成长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899,932人民币普通股 899,932
金
周宇光 795,100人民币普通股 795,100
缪存标 716,257人民币普通股 716,257
李继平 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周爽 561,200人民币普通股 561,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王延安 45,943,948 1,500,000 44,443,948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卢元健 15,319,200 15,319,200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缪存标 2,148,771 2,148,771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许文显 583,832 583,832高管锁定 每年解锁 25%
合计 63,995,751 1,500,000 62,495,7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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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利息:报告期末余额为48.67万元,较年初增加79.48%,为应收银行资金存款利息。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为145.81万元,较年初增加116.68%,主要原因为往来款的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为102.19万元,较年初减少35.59%,主要原因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减少。4、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为467.52万元,较年初减少71.19%,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5、预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为658.72万元,较年初增加37.98%,主要原因为预收客户货款尚未发货。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为1,038.74万元,较年初减少35.65%,主要原因为年终工资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为493.33万元,较年初增加56.83%,主要原因为期初应交增值税较少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发生额72.27万元,同比增加124.72%,主要原因为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报告期发生额42.90万元,上年同期为-31.62万元,同比增加费用74.52万元,主要原因为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益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发生额24.23万元,上年同期为-33.59万元,同比增加57.82万元,主要原因为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报告期发生额648.10万元,上年同期为400.09万元,同比增加61.99%,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元禾公司对EWS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发生额-43.40万元,上年同期所得税费用198.02万元,同比减少费用241.4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收到130.30万元,同比减少75.9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14、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支出792.95万元,同比增加162.87%,主要原因为已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收到1,200万元,同比减少70%,为取得流动资金借款减少所致。
1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支出74.78万元,上年同期1,862.12万元,同比减少95.9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元禾公司支付股东股利1,810万元。
1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发生2.01万元,上年同期35.74万元,同比减少33.73万元,原因为人民币汇价波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3,892.98万元,同比下降0.95%,具体如下:
1、在2015年木质活性炭产销接近6万吨的基础上,报告期木质活性炭业务保持平稳增长。活性炭业务收入实现10,955.16万元,同比增长1.27%,销售量同比增长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