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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万和01: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于2020年6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3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二、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20年9月末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为54.53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0.30亿元、0.87亿元和1.26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0.81亿元(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70%,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9.68%。本期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规定,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注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结果将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
五、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分别为660,611.52万元和820,081.97万元,两项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0.05%和64.63%;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合计分别为1,014,959.54万元和1,333,121.54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67.06%和66.64%。上述金融资产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若未来上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七、我国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及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投资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性。整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景气、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导致客户交易量的下降、市场投融资活动的减少、证券投资收益下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萎缩等不利情况,从而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自营业务等各项业务收入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
八、证券公司资本中介业务、自营业务、拆借及回购业务的规模增减和客户保证金规模的变化等直接影响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计算,而上述业务规模随证券市场的波动而波动,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波动较大的风险。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543.40万元、20,101.60万元、-165,948.91万元和-274,958.95万元,波动较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排除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出现持续为负数的情形的可能,并导致本期债券的偿付存在一定风险。
九、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6,797.63万元、24,492.46万元、35,799.79万元和38,857.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8%、50.25%、62.81%和 67.92%。发行人自营投资业务为发行人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若发行人自营投资业务出现较大波动或涉及风险事件,则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十、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受到监管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格规制。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并已逐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证券行业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的法制环境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也将持续变革。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将从长远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也将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影响,给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尽快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业务拓展受限。
此外,若相关的税收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所导致的交通管控及其他防控措施,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及客户拓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该影响为短期负面影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上述负面影响预计将逐渐消除。但新冠肺炎疫情仍可能造成我国及世界经济的波动,并导致证券市场景气程度下降,从而给发行人的业务经营、盈利水平及偿债能力带来间接的不利影响。
十二、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本次债券完成注册后至今,发行人新增标的金额5,000万以上的未决诉讼1起,该案件中发行人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仅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未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因此该事项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案件具体内容和其他未决诉讼或仲裁的进展详见“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债券完成注册后至今,发行人新增收到监管措施3项。除近期的一项监管措施正在处理过程中,发行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存在的各项处罚和监管措施均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对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本次债券完成注册后至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发生变动,该变动均已经内部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十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六、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释义............................................................................................................................................8
第一节 发行概况....................................................................................................................10
一、本次债券发行注册情况...........................................................................................10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10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12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12
五、认购人承诺...............................................................................................................1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15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6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6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6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8第三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21
一、本期债券担保情况...................................................................................................21
二、偿债计划...................................................................................................................27
三、偿债资金来源...........................................................................................................27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28
五、偿债保障措施...........................................................................................................28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30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2
一、发行人概况...............................................................................................................32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3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37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37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8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40
七、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46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54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60
十、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63
十一、发行人行业状况及所处地位...............................................................................73
十二、发行人的独立性...................................................................................................77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80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80
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89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93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93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96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96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96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96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97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97
六、募集资金运用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98第七节 备查文件....................................................................................................................99
一、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9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99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万和证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本次债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3号”文同
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指 意注册的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万和证
募集说明书 指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万和证
摘要 指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证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协议 指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持有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
人会议规则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担保函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担保函》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 指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提供担保之担保协议
书》
投资人、债券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
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股东大会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天职会计师事务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天职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2019)》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深圳资本运营集团 指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万和弘远 指 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
报告期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期各期 指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
末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
日)
交易日 指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
和/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专业投资者 指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专业投资者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注册情况
2020年3月9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3月24日,发行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发行人于2020年6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3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万和01”,债券代码为“149442.SZ”。
(三)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四)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八)起息日:2021年4月6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6日。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4年4月5日止。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十六)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十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发行方式: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十一)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承担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请参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十二)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三)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二十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处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十六)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二十七)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网下询价日:2021年4月1日。
发行首日:2021年4月2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6日,共2个交易日。(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仇成伟楠、陈龙、侯保香、张涵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70093(二)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张文汐、刘佩榕、卓涛、张晓筱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000(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03层
负责人:梅向荣
联系人:吴碧虹、习丽
联系电话:0755-36866600
传真:0755-36866661(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核大厦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联系人:陈子涵、蒋泽洋、乐观欣
联系电话:0755-61372888
传真:0755-61372899(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1幢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薛天宇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六)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负责人:芦苇
电话:0755-25942699
传真:0755-25943338(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负责人: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149(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负责人:周宁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出具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将通过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担保方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万和证券拟发行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A。该信用等级充分考虑了深圳资本集团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所起的保障作用。中诚信国际肯定了万和证券强大的股东背景、全牌照的业务资质等正面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水平的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市场竞争力偏弱、收入结构有待优化、经营稳定性有待提高以及创新业务的拓展使公司面临新的风险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形成的影响。
2、正面
(1)股东实力雄厚、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为深圳资本集团;近年来公司在经营发展中能够获得控股股东在业务、资金、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公司业务资质齐全,初步形成全国性布局。公司业务资质齐全,是全牌照的综合性券商;近年来网点布局加快,已初步形成全国性布局,对未来盈利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3)担保实力较强。深圳资本集团对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3、关注
(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
(2)公司市场竞争力偏弱,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公司属于中小型券商,市场竞争力偏弱,多项业务排名靠后;营业收入中自营投资占比较高,而自营投资属于资本消耗型业务,公司的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3)盈利能力稳定性有待观察。公司营业收入以自营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主,与二级市场密切相关,易受市场波动影响,盈利能力稳定性需长期观察。
(4)新业务的拓展使公司面临新的风险。金融市场震荡对公司新产品、新业务开展的风险识别和控制提出更高要求。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已与多家同业成员建立了授信关系。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共获得授信额度68.40亿元,已使用额度19.98亿元,未使用额度48.42亿元。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余额 未使用授信余额
上海银行 50,000 10,000 40,000
青岛农商行 150,000 50,000 100,000
招商银行 50,000 15,000 35,000
北京银行 40,000 - 40,000
平安银行 10,000 - 10,000
兴业银行 100,000 89,800 10,200
广东华兴银行 40,000 - 40,000
民生银行 20,000 - 20,000
新疆昌吉农商行 10,000 - 10,000
交通银行理财子资金 24,000 - 24,000
广东台山农商行 30,000 - 30,000
天津农商行 40,000 - 40,000
新余农商行 60,000 5,000 55,000
江西银行 30,000 30,000 -
攸县农商行 10,000 - 10,000
湖南湘乡农商行 20,000 - 20,000
合计 684,000 199,800 484,20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历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发行日 到期日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20万和01 2020-05-22 2023-05-22 5.00 3.75
20万和02 2020-11-05 2023-11-05 5.00 4.37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未曾发生延迟支付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情况。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偿债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9月末 2019年12月末 2018年12月末 2017年12月末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69.70 60.44 54.11 47.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69.68 60.42 54.10 47.13
流动比率(倍) 2.35 1.70 1.64 1.70
速动比率(倍) 2.35 1.70 1.64 1.70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到期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9 1.81 1.43 1.28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
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2. 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应付款项)3.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应付款项)4.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计利息
5. 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第三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期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权利人兑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向本期债券权利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国斌
注册资本:1,462,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4187170P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联系人:庄建秀
联系电话:0755-82912141
传真号码:0755-83883593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6月由深圳市国资委主导发起成立,成为全国地方国资系统首家专业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探索形成了以股权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构建了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四大业务板块,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一、二级市场联动的投资并购服务业务体系,以资本运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在国内形成了较大影响力。
目前,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深圳资本运营集团100.00%的股权,报告期内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及2020年1-9月,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或指标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总资产(万元) 5,810,176.24 5,174,780.52
总负债(万元) 2,563,216.73 2,188,386.48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3,246,959.51 2,986,394.05
资产负债率(%) 44.12 42.29
营业收入(万元) 292,488.73 362,709.70
投资净收益(万元) 166,244.80 219,858.67
利润总额(万元) 159,934.60 182,652.11
净利润(万元) 138,553.18 143,831.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23,494.88 131,354.5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36,962.76 -196,983.5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52,859.38 -256,869.07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40,086.23 554,146.85
净资产收益率(%) 4.27 4.82
流动比率(倍) 1.61 1.48
速动比率(倍) 1.59 1.46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期末余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三)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0年9月末,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整体在各行授信总额达335亿元,已使用额度71亿元,剩余授信为264亿元。
2020年7月29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3147号),评定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以上评级结论反映了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偿能力极强,违
约风险极低。
截至2020年9月末,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债务。截至2020年9月末,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未出现过已发行债务到期未偿付情形,担保人信用记录良好。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9月末,担保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五)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8和1.61,速动比率分别为1.46和1.59。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截至2019年末和2020年9月末,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29%和44.12%,资产负债率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大,综合实力雄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畅通,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362,709.70万元和292,488.73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82,652.11万元和159,934.6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3,831.26万元和138,553.18万元,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有所增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盈利能力稳定。
总体看,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偿还提供了保障。
(六)担保人其他主要资产情况
担保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0 年 9 月 30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拥有11家主要一级子公司,包括4家全资一级子公司及 7 家控股一级子公司,深圳资本集团持有上述主要一级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除万和证券外,其他主要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业务性质
(%) (%)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100 投资
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800.00港币 100 100 投资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00 100 投资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11,000 100 1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 14,666.67 42.86 42.86 城市及建筑科学研
公司 究、设计
荆门玖伊园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51 5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 5,000.00 60 60 咨询
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 40 70.3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3,097.12 75 7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
应业
深圳远致富海六号投资企业(有 100.00 70.88 70.88 货币金融服务
限合伙)
注 1:发行人拥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不足半数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
制的原因主要是具有实际控制权。发行人持有的深圳建科院股份比例在上市前为60%,上市后稀释
至42.86%,持股比例不足50%但发行人仍拥有实际控制权。
(七)担保人授权情况
2021年3月11日,经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核,同意本次担保;2021年3月16日发行人已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提供担保之担保协议书》,同时,担保人为本次债券出具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函》,担保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到期之日起六个月止。本次债券担保事项授权情况符合《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
(八)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券的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由发行人最终发行备案的募集说明书规定。
1 本章节中“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均指本次债券,即经“证监许可[2020]1073
号”注册的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的到期日
本次债券的到期日由《募集说明书》具体约定。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的兑付期限内和付息期限内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3、担保方式
在保证期间内,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范围
担保函项下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
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如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各期债券到期日届满后六个月止。
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债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6、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按期、足额偿还到期的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依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担保函的规定,在本次债券付息日和/或到期日的次日,代理债券持有人向担保人发出书面索赔通知,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发行人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本金和/或利息。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向担保人发出索赔通知。
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持有人根据担保函的规定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不超过担保人保证范围的情况下,偿还到期的本次债券利息和/或本金。
7、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担保人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8、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按照担保函的规定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9、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次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但债券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且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时,发行人需在上述事项发生3个工作日内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在担保函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如本次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后,债券总额超过10亿元或发行期限超过3年的,担保人对超出总额或期限部分的债券不承担保证责任。
10、加速到期
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11、担保函生效
担保人签署担保函已取得了必要有权机构的批准和授权,担保人不得以未获得批准或授权为由,主张担保函无效或可撤销。担保函自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本次债券因各种原因导致未能成功发行,担保函自动失效。(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进行持续监督。当发行人发生影响增信措施的重大变化,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对增信措施进行持续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二、偿债计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制定周密的财务安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按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6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4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26,569.54万元、48,739.63万元、56,999.50万元和57,206.95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2,969.38 万元、8,743.46 万元、12,569.62万元和15,322.79万元。良好的收入规模和盈利积累是发行人还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同时,近几年发行人货币资金充裕,财务状况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分别为19,343.64万元、12,146.32万元、15,899.11万元和135,916.68万元,发行人充足的货币资金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给予了一定保障。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日趋增强的运营能力、融资能力,在债券到期时筹措相应的兑付资金,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变现能力较强的自有资产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流动性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135,916.68万元、1,304,211.25万元、24,517.13万元和4,393.16万元,合计达1,469,038.22万元。公司在积极开展各类业务的同时保持了较高的流动性储备,若出现现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发行人可将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迅速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二)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管理水平较高,日常流动性储备充足,信用记录良好。目前发行人与多家同业成员建立了授信关系,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外部授信规模68.40亿元,已使用额度19.98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48.42亿元。良好的融资渠道可为发行人债务的偿还提供一定的保障,一旦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将通过各种可行的融资方式予以解决。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计划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就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召集、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设有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于深交所定向披露专区披露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同时就在其他披露场所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予以说明。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公司将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按时、足额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或者发行人破产清算,以及其他对本期债券到期后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导致发行人不能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条款的约定支付本金和/或利息的情形,均构成本期债券的违约。
(二)针对公司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者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包括采取追加担保等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解决方式
各方对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因《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引起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司法程序可依据中国法律按照诉讼或司法程序,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进行裁决。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月18日
英文名称:Vanho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英文简称:Vanho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注册资本:人民币227,299.771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27,299.771万元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陆生全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70093
邮政编码:51804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30071003K
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vanhots@wanhesec.com
所属行业:J67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证监机构字[2001]322号《关于同意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于2002年1月18日由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成都市财盛资产管理中心分别出资6,080万元、2,000万元、4,450万元共同组建而成,注册资本12,530万元;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8.52%、15.96%、35.52%;上述出资事项已由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1]250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于2003年9月取得B股业务资格。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的函》(深国资委函(2005)58号文)及深国资委(2005)252号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企业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原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持有的发行人48.52%的国有股权。2006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20号),同意批准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获得原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持有的发行人48.52%的国有股权。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股权划转问题的复函》(深国资委函[2008]143 号),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原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48.52%的国有股权。2010年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批复》(证监许可[2010]173 号),核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发行人 48.52%的国有股权。发行人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将万和证券4450万股股权划转至成都投控集团的批复》(成财外[2008]51号),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原成都市财盛资产管理中心持有的发行人35.52%的国有股权。2010年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3 号),核准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公司35.52%的国有股权。发行人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2010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0号),核准发行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010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证券自营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2号),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自营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011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业务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并进行更名,由“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更名为“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8月31日,公司取得了业务范围变更和主要负责人变更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014年7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海南证监许可[2014]21号),核准公司增资扩股的申请。该项出资由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溢价缴纳,出资总额为 574,868,929.00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60,735,581.00元,增加资本公积314,133,348.00元。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386,035,581.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67.54%,深业集团有限公司15.75%,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53%,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5.18%。上述出资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4年7月23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523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4年8月25日,发行人通过《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以资本公积金113,964,419.00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发行人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00,000.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上述出资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4年9月17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03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4 号),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2015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海南证监许可[2015]5 号),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015年11月10日,发行人通过《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87,159,864.00元,该项出资由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溢价缴纳,出资总额为675,4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87,159,864.00元,增加资本公积388,240,136.00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787,159,864.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79.38%,深业集团有限公司10.01%,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32%,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 3.29%。上述出资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5年11月30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3893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12月22日,发行人通过《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以资本公积金212,840,136.00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发行人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上述出资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5年12月24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4040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承销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海南证监许可[2015]13号),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承销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2016年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证券许可【2016】289号),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保荐机构业务。
2016年4月12日,根据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给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海国资产权【2016】30号),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获得原海口市财政办公用品服务公司持有的发行人3.29%的国有股权。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5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深圳市国资委关于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6]369号)同意发行人的股份制改造方案。2016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根据股东会决议,原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均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照原出资比例以及享有的净资产认购相应股权,将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59,402,845.17元中的1,000,000,000.00元折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作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扣除2015年度拟分
配利润22,575,705.49元后的剩余金额,45,951,898.06元计入风险准备金,8,354,363.11
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余482,520,878.51元作为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2016
年7月5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2016)第3610号验
资报告。2016年7月21日,万和证券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2016年8月8日,发
行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完成本次变更公司形式的备案。
2016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批复》(海南证监许可[2016]16 号),核准发行人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2017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关于核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和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海南证监许可[2017]7 号),核准发行人增资扩股的申请。该项出资由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溢价缴纳,出资总额为1,500,0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563,274,502.00元,增加资本公积936,725,498.00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563,274,502.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57.01%,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深业集团有限公司6.40%,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80%,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68%,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11%。上述出资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7年8月2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7)第4455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11月30日,发行人通过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由原股东对发行人增资20亿元。该项出资由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溢价缴纳,出资总额为2,000,000,000.00 元;其 中 增 加 注 册 资本 709,723,208.00 元,增 加 资 本 公 积1,290,276,792.00元。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2,272,997,710.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变更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57.01%,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4.00%,深业集团有限公司7.58%,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44%,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30%,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2%,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45%。上述出资事项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于2017年12月20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7)第5844号验资报告。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1月,发行人股东之一“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由王宜四变更为冯周让。以上事项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3月,发行人控股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为91460000730071003K,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460000730071003K。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2,997,710.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周让,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比例(%) 股份质押、冻结及争议情况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7.01 无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4.00 无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7.58 无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4 无
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30 无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2 无
海口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45 无
合计 100.00 -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7.01%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深圳资本运营集团2007年6月由深圳市国资委主导发起成立,成为全国地方国资系统首家专业化国有资本运作平台。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探索形成了以股权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构建了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四大业务板块,形成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和一、二级市场联动的投资并购服务业务体系,以资本运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在国内形成了较大影响力。
目前,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深圳资本运营集团100.00%的股权,报告期内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019 年末,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总资产 517.48 亿元,总负债 218.84 亿元,净资产298.64亿元;2019年度,深圳资本运营集团营业收入36.27亿元,净利润14.38亿元。2020年9月末,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总资产581.02亿元,总负债256.32亿元,净资产324.70亿元;2020年1-9月,深圳资本运营集团营业收入29.25亿元,净利润13.86亿元。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9月末,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经批准后实施等。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主要子公司共计1家,无主要参股公司。主要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设立日期 注册资本 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 负责人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
万和弘远投资 100.00 2018年12月28日 20,000万元 道同胜社区工业园路 街道同胜社区工业 崔凯
有限公司 1号1栋14层创客空间 园路1号1栋14层创
C区-12 客空间C区-12
(三)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万和弘远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机关核准为准)。
2019年末,万和弘远总资产20,543.03万元,净资产20,379.53万元;2019年度,万和弘远实现营业收入958.07万元,利润总额380.62万元,净利润379.53万元。2020年9月末,万和弘远总资产19,857.88万元,净资产19,841.99万元。2020年1-9月,万和弘远实现营业收入461.65万元,利润总额-434.57万元,净利润-434.57万元,发生亏损主要系受“新冠疫情”持续深入影响,万和弘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布局开展市场化募资受阻,业务预算落实进度滞后,万和弘远经营未实现主要业务收入(即受托管理基金管理费收入),同时存在职工薪酬、经营场所租赁费用等刚性成本支出所致。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期间 2020年9月末持有发
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冯周让 党委书记、董事长 男 2019年9月8日至今 无
周云福 董事 男 2014年11月5日至今 无
戴凯伟 董事 男 2018年6月5日至今 无
石志武 董事、财务总监 男 2014年11月5日至今 无
陆生全 党委副书记、董 男 2020年11月9日至今 无
事、董事会秘书
孙学东 董事 男 2020年3月20日至今 无
陈兴 董事 男 2020年3月20日至今 无
陈国尧 独立董事 男 2014年11月5日至今 无
成放晴 独立董事 男 2020年3月25日至今 无
石澜 监事会主席 女 2020年4月8日至今 无
罗学军 监事 男 2017年7月18日至今 无
邢治斌 监事 男 2019年9月3日至今 无
黄培 职工监事 女 2008年7月7日至今 无
邓萍 职工监事 女 2015年1月28日至今 无
杨祺 党委副书记、总裁 男 2020年2月5日至今 无
陈建瑜 副总裁 男 2015年8月3日至今 无
万春兰 副总裁 女 2019年8月19日至今 无
郝文力 副总裁 男 2016年6月8日至今 无
李毅 首席风险官、合规 男 2020年3月9日至今 无
总监
王正纲 首席信息官 男 2021年1月27日至今 无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冯周让,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冯周让同志曾任陕西财经学院教师、海南国际租赁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珠海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信宏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万轩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冯周让同志长期担任企业高层领导职务,其中担任证券公司高管10余年,熟悉证券行业各项业务,拥有丰富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云福,男,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周云福同志同时担任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在加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前,周云福同志曾担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等职务。2014年11月起兼任万和证券董事。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董事。
戴凯伟,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戴凯伟同志曾担任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副总经理、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门经理、湖南省邵阳市农业机械研究所科研室研究员。现任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董事。
石志武,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国际企业管理学士,高级会计师。石志武同志同时担任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在加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之前,石志武同志曾担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寿险财务部会计,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务。2014年11月起兼任万和证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
陆生全,男,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陕西财经学院金融专业本科学历,兰州商学院研究生班在职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兰州商学院副教授、副处长,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公司部门经理,天同证券投行部深圳总部部门经理,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深圳市科之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办副主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
孙学东,男,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在加入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前,孙学东同志曾任核工业总公司工程师,1999 年进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任职集团副总经理,先后分管融资担保、投资、债券担保等多项业务,具有大量科技型企业的投融资实操经验。现任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董事。
陈兴,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律师。曾任辽宁省本溪钢铁公司干部、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泰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受深圳市国资委派驻深汕特别合作区,先后挂任广东深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具有20多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验。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公司董事。
陈国尧,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律师。陈国尧同志同时担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太辰光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加入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之前,陈国尧同志曾任职于国家监察部政策法规司、深圳市政府机关、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具有20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2014年11月起兼任万和证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兼公司董事。
成放晴,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双硕士,中国首批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首批资深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中南财经大学讲师,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处长,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副巡视员,深圳市珠算心算协会会长,深圳市会计学会秘书长、常务副会长,深圳《特区财会》副总编,广东省第三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高级会计电算化资格,深圳市国有资产评价委员会评委,第二、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深圳赛区评委会主评委,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深圳市会计协会特邀会长等。现担任深圳市会计协会特邀会长,兼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石澜,女,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出生,天津财经大学注册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研究生学历。石澜同志曾任中信证券投行综合行业组深圳联席负责人、执行总经理、投行第十四党支部书记、稽核审计部负责人,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会计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等职务,具有近20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学军,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罗学军同志同时担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加入成都金融控股集团之前,罗学军同志曾在建设银行成都市二支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等单位工作,具有多年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2017年7月起兼任万和证券监事。现任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公司监事。
邢治斌,男,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邢治斌同志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兼公司监事。
黄培,女,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黄培同志曾任职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具有多年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2008年7月起兼任万和证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公司监事。
邓萍,女,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大学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邓萍同志曾任职深圳方达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2015年1月起兼任万和证券职工监事。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杨祺,男,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杨祺同志曾任深圳华强集团华强网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深圳翔龙通讯公司销售中心、市场部经理,大鹏证券网络公司策划部项目经理,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部筹备组副组长,英大证券(原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部(隶属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华侨城营业部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公司总经理助理待遇,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总监(董事会聘任高管),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总经理(兼),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成员等职务。杨祺同志从事金融工作20余年,具有丰富的金融证券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陈建瑜,男,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深圳市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博士生、日本名古屋大学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研究员。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陈建瑜同志曾任西南大学荣昌分校助教,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日本朝日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员、执行经理等职务。陈建瑜同志长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监管政策创新、新产品开发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金融证券业务经验与行业监管经验。现任公司副总裁。
万春兰,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万春兰同志加入证券行业工作多年,先后从事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等工作多年。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级领导干部等职务,拥有优秀的管理能力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具备履职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现任公司副总裁。
郝文力,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在加入万和证券之前,郝文力同志曾任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并先后担任英大证券(原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首席风控官、英大期货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郝文力同志有十几年的证券公司中高层领导任职经验,拥有丰富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和证券行业合规风控管理经验。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毅,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大学工学学士。在加入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李毅同志曾历任南航支行业务部副经理,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信用卡部市场部干部、市场部副经理,海南证券业协会职员,海南证监局办公室主任、期货管理处处长、期货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等。李毅同志长期从事证券行业监管工作,拥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合规风控管理经验。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王正纲,男,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王正纲同志先后任职于深圳市巨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自2006年10月开始负责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至2017年筹建并负责互联网金融部。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在股东单位担 是否在任职 是否在我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 任职务 任职期间 单位领取报 司领取报
酬、津贴 酬、津贴
周云福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副总经理 2007年6月至今 是 否
公司
陈兴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总 2019年6月至今 是 否
经理
罗学军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 风险管理部总 2018年6月至今 是 否
限公司 经理
邢治斌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高级投资经理 2019年9月至今 是 否
公司
石澜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投资总监 2020年2月至今 是 否
公司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在其他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姓名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是否在任职单位 是否在我司领
领取报酬、津贴 取报酬、津贴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长 否 否
司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周云福 远致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否
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否
石志武 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董事 否 否
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否
戴凯伟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是 否
孙学东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是 否
陈国尧 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是 是
成放晴 深圳市会计协会 特邀会长 否 否
石澜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 仲裁员 否 否
ACCA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 成员 否 否
七、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或清算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2、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不包括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等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交易。
13、审议批准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批准职工股权激励方案;
16、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2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8、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方案;
9、制订公司重大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方案;
10、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购置和处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1、决定设立子公司的方案;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和其他风险控制制度;
14、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报告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5、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审议半年度、年度合规工作报告,审议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报告;
1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营业网点和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1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8、制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19、拟订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
20、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1、制订公司章程修订案;
2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决定公司各项业务的规模、风险限额等重大事项;
23、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公司董事会辖下的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应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应当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向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各专门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就有关事项提供服务或提出意见,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在对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关的事项作出决议前,应当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应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及实施细则。
(四)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控股股东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7、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遵循程序,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六)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必要时可设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以受聘兼任公司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公司不得授权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行使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义务及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应当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聘任专业人士为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除外);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由总裁行使的其他职权。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根据总裁职责范围行使职权。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总裁不能履行职责时,董事会有权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指定一人代行总裁职责。
(七)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的监管措施如下:
1、2018年11月13日,甘肃证监局对万和证券甘肃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1号)。
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万和证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按监管要求完成甘肃分公司现场合规检查。
2、2019年10月30日,海南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万和证券开展公司债券业务未勤勉尽责,资产管理业务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未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规定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三条、第五条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万和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万和证券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已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
3、2020年6月23日,证监会对万和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改正决定书》认为公司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故意规避监管要求,2018年7月,公司定向资管产品甄和5号将当日发生实质兑付风险的3500万元“17永泰能源MTN002”以净价85.82元卖给东海证券;同日内,公司投顾产品汇鑫293号从东海证券买入等量“17永泰能源MTN002”,净价为85.86元,风控部门未监控核查。二是业务岗位未有效隔离,资管五部同事开展资产管理、投顾业务,人员混合办公,且投顾业务关键岗位混同操作。三是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公司交易监控系统未覆盖投顾业务,资产管理交易系统缺乏风控审批与交易等功能。价格偏离度等部分核心风控指标依赖人工检测,且系统间交易数据留存不一致。
证监会认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银发[2017]302号)第二条等规定,反映出公司内控合规管理存在较大缺陷,问题较多,特别是资管、投顾
业务混合办公,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管、投顾产品间交易,存在利益输送隐患。按照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公司改正。
整改情况:万和证券对上述所示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内部自查、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升级投资管理系统升级等一系列整改措施,改进和完善债券交易业务各项管理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确保债券交易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上述整改工作及问责措施已形成专项报告,报送监管机构。
4、2020年8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措施的决定》,认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8年7月,公司定向资管产品臻和5号将当日发生实质兑付风险的3500万元“17永泰能源MTN002”以净价85.82元卖给东海证券;同日内,公司投顾产品汇鑫293号从东海证券买入等量“17永泰能源MTN002”,净价为85.86元,风控部门对资管和投顾产品上述交易未监控核查。二是业务岗位未有效隔离,资管五部同时开展资产管理、投顾业务,人员混合办公,且投顾业务关键岗位混同操作。鲍娇燕作为公司资管五部负责人、资管计划臻和5号投资经理,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明知故犯,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鲍娇燕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经济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书面报告。
整改情况:万和证券对上述所示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内部自查、整改工作,对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分,作出给予资产管理部五部负责人鲍娇燕开除处分的决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上述事项已形成专项报告,报送监管机构。
5、2020年9月1日,湖北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认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时任负责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违规买卖股票,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和遗漏;公司时任负责人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违规向客户推荐股票;公司时任负责人离岗未报备并在强制离岗期间仍然履职。上述行为反映万和证券内部控制不完善,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时任总经理帖花卫是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在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每6个月对公司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综上所述,除近期的一项监管措施正在处理过程中,万和证券2017年1月1日至今存在的各项处罚和监管措施均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公司不存在被限制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情形,对于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详见本节“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发行人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子公司为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详见本节“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1)控股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截至2020年9月末,深圳资本运营集团共拥有11家主要子公司,包括4家全资一级子公司及7家控股一级子公司,除发行人外其余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业务性质
(万元) (%) (%)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100.00 投资
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800.00港币 100.00 100.00 投资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100.00 投资
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11,000 100.00 100.00 专业技术服务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 14,666.67 42.86 42.86 城市及建筑科学研究、
公司3 设计
3 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拥有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科院”)的表决权不足半数但能对
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原因主要是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持有的深圳建科院股份比例在上市前为
60%,上市后稀释至42.86%,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发行人仍拥有实际控制权。
荆门玖伊园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51.00 51.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 5,000.00 60.00 60.00 咨询
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 5,000.00 40.00 70.3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3,097.12 75.00 75.00 能源开发
深圳远致富海六号投资企业(有 100.00 75.66 75.66 货币金融服务
限合伙)
(2)其他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深圳资本运营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
具体名单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深圳资本运营集团参股企业,且公司董事周云福担任该
公司董事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资本运营集团参股企业,且公司董事周云福担任该
公司董事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2017-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定价
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4 2018年1月,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支付3,602.09万元人民币受让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斯威尔”)40%股权。同时,深圳市远致瑞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兴产业”,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持有新兴产业份额比例为32.45%)持有纳斯威尔30.38%股权。根据深圳资本运营集团与新兴产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纳斯威尔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时以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意见作为双方共同意见,深圳资本运营集团对纳斯威尔的表决权比例为70.38%,并占纳斯威尔董事会4/5席位(董事会成员共5名,其中:深圳资本运营集团委派2名,新兴产业委派2名),因此,深圳资本运营集团对纳斯威尔的投资构成控制,自2018年2月1日开始将纳斯威尔纳入合并范围。
2、关联交易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827,864.88 473,179.87 2,756,689.07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352,080.03 1,109,691.72 1,621,643.47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9,602.04 1,091.23 -
合计 5,189,546.95 1,583,962.82 4,378,332.54
(2)利息支出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次级债利息支出 4,826,712.33 28,492,602.74 9,735,342.47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次级债利息支出 - 3,502,849.33 4,087,301.36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次级债利息支出 - 3,065,205.48 696,986.30
合计 4,826,712.33 35,060,657.55 14,519,630.13
(3)向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350,000.00 350,000.00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603,018.87 - -
合计 953,018.87 350,000.00 -
(4)向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服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服务收入 - 1,886,792.45 -
(5)资产管理计划
1)托管资产存续规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托管资 2018年托管资 2017年托管资
产存续规模 产存续规模 产存续规模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委托资产管理 - - 80,000,000.00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资产管理 510,000,000.00 - -
合计 510,000,000.00 - 80,000,000.00
2)管理费收入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管理费收入 - 70,794.52 79,123.29
(6)服务费支出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支出 820,754.70 1,145,631.07 -
(7)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发生额 2018年发生额 2017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3,186,201.14 11,109,108.44 12,969,032.92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19年末余额 2018年末余额 2017年末余额
其他流动负债:
次级债本金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 -
次级债本金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50,000,000.00
次级债本金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100,000,000.00
应付利息:
次级债利息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595,890.40 - -
次级债利息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61,643.83
次级债利息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696,986.30
注:(1)发行人于2017年9月13日与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了《次级债务合同》,借入次
级债务金额5,000万元,次级债务期限为6个月;发行人于2017年11月8日与深圳市鲲鹏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次级债务合同》,借入次级债务金额1亿元,次级债务期限为6个月。
(2)发行人于2019年10月11日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次级债务合同》,借入次
级债务金额5亿元,次级债务期限为24个月。
(三)关联交易决策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开展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股东的利益,主要包括:
1、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根据发行人制定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发行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第五章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对应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核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为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和向公司提供担保、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除外)。如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情形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连同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规性意见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及专项审计职责,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述重大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计部门应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审计,确保审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报告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以上规定,且该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则在已批准的关联交易项下发生的不超过批准额度内的相关具体交易事项无需再经原审批机构审议,可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核批准。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或者以相关标的为基础预计的当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总金额,适用相应审批程序。”
此外,发行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第九章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4)任何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
2、定价机制
发行人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发行人制定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第三章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进行了规定:
“第九条 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采用成本加成价;
(6)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7)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关联交易,应当说明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和公允性。
第十条 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1)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支付。
(2)公司相关部门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市场价及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跟踪。
(3)董事会或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的,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的公允性出具意见。
(4)董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价格发表否定意见的,公司应暂停该关联交易,在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肯定意见后方可进行该项关联交易。”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公司注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内部控制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之中,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制度、流程先行的原则,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营情况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方面,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较为完整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控制系统,在业务核算、成本费用支出、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和资金集中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对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的垂直管理模式及成本费用控制的具体制度,切实保障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人才聘用、培训、考核激励、晋升及退出等人事管理政策;严格按照人员聘用程序执行,注重公平竞争、公开和透明操作;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员工需求制定系统、合理的培训计划,健全员工继续教育机制;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实行岗位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聘请与岗位职能相符的专业性人才;有效建立起公平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
在内控制度方面,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业务发展不断修订、完善,形成了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业务规定、由各部门审议通过的操作指引及流程说明等组成的四级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业务运营的基本方面和重点环节,具有全面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并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有效传递至各级员工。
在合规和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机制,根据风险管理目标,持续收集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内外部信息,识别公司面临的风险点及其来源、特征和形成条件。公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
公司对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监督、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是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履行前置审查职能,为董事会审议的风险管理相关事项提供评估意见和建议。公司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律部、审计监察部与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挥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及监督作用,形成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建立了涵盖合规管理、合规考核、合规问责、信息隔离、反洗钱内部控制以及各项业务风险管理在内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使公司各项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2018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事件。
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主要控制活动包括:
公司建立了反洗钱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合规法律部统筹组织各单位开展反洗钱工作。
公司对新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风险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各项业务的开展在合规和风控底线上进行。
合规法律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者协助业务部门对制度或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评价执行效果,监测、检查和评估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隐患进行质询或调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公司重视和大力开展合规宣传与培训工作,制定了年度合规培训计划;建立畅通的客户投诉举报渠道,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及公司及员工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隐患的客户投诉举报;同时,制定了投诉举报受理、调查与处理机制和流程,并对投诉举报处理过程做好了充分留痕。
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设置相应的监控指标阀值,从业务条线到风险类别全方位识别和分析公司面临的风险,通过风险控制系统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实时监控。公司使用风险量化模型对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进行计量,编制风险量化日报表,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整体风险情况。
公司建立和完善压力测试制度,包括压力测试的决策机制、实施流程及方法、报告路径、结果应用、检查评估等内容。风险管理部定期对风控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及专项或综合压力测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在压力情景下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可持续经营。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报告体系和风险报告体系,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管理层或监管部门报送合规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
公司定期对各部门、业务线和分支机构及公司员工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合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在信息沟通与披露方面,公司建立了畅通、高效的管理和汇报机制以及沟通和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公司通过股东简报、总裁办公会、例行会议等方式,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能及时了解公司运营和风险状况。同时,公司通过风险提示函、合规提示函等方式,及时揭示内部控制活动中的合规与风险隐患或事件,提高业务部门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业务报告、财务报告、研究报告、投资报告、合规管理报告与风险管理报告等的报送流程,明确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主体的工作职责与程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一系列的信息平台,根据不同业务,将授权流程固化在系统中,并实现流程状态实时跟踪,强化内部沟通效率。公司通过门户网站和客服热线建立了投资者与公司互动的便捷平台,保障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及时、有效。
在内部监督方面,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律部、审计监察部等部门分工协作,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对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业务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各自业务执行的规范性进行业务检查;风险管理部通过非现场监督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监控,及时预警,防范业务风险;合规法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制度执行的合规性,以及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合规问询函或合规提示函;审计监察部独立行使监督评价职能,对各业务内控有效性进行稽核检查,对重要岗位人员离职进行离任审计,推动督导整改,并及时上报违规事件。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最大限度避免业务差错的发生,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十、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列明的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自营投资业务等。公司的经纪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等。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券及结构化融资、财务顾问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各板块主要业务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 11,366.77 11,362.84 9,741.21 10,182.29
信用交易业务收入 11,635.25 11,287.71 17,448.79 6,740.83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2,674.81 2,086.86 2,628.45 2,072.25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202.27 472.92 1,181.48 733.20
自营投资业务收入 38,857.50 35,799.79 24,492.46 6,797.63
其他 -7,529.65 -4,010.62 -6,752.77 43.34
合计 57,206.95 56,999.50 48,739.63 26,569.54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26,569.54万元、48,739.63万元、56,999.50万元和57,206.95万元。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加22,170.09万元,增幅83.44%,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幅较大。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加8,259.87万元,增幅16.95%,主要系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增加较多所致。(二)各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经纪业务中的手续费净收入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A股市场在经历了2015年牛熊激烈转换后,2016年至2018年呈震荡下行趋势,2019年度,二级市场总体回升。公司该板块收入也因市场行情变化而随之波动。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含代理买卖证券、财富顾问(投资顾问)、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占比最大。报告期各期,公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10,182.29万元、9,741.21万元、11,362.84万元和11,366.7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32%、19.99%、19.93%和19.87%,主要包含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及客户资金存款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万和证券A股证券账户数稳步持续增长。发行人A股证券账户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户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客户A股资金账户数 25.60 24.14 22.92 21.52
报告期各期,万和证券经纪业务各交易品种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股票 4,503.53 3,810.28 2,888.19 3,175.69
基金 186.83 330.17 359.40 225.72
债券 110.71 23.24 8.51 1.17
合计 4,801.07 4,163.69 3,256.10 3,402.58
近年来,为顺应金融市场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陆续在经济发达、人口众多、产业密集的省份以分公司为依托开设分支机构,发挥区域优势,目前已形成以广东、四川、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为核心的业务基地。各分公司、中心营业部及本部在大力拓展传统经纪零售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创新业务、发展机构大客户、加强区域内各经营单元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逐步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借此改善公司客户结构、多点开花增加收入。
2018年以来,公司更是回归经纪业务本源,抓规模、抓客户,全力夯实经纪业务基础,加强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启动“和胜展业,金秋齐名”的大型营销活动,新设10家分支机构。同时,公司大力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考核力度,调整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能力。截至2019年末,公司在全国共有分支机构68家,其中分公司22家、营业部46家,均已开业投入运营。
目前,公司基本业务营销网络已经形成,经纪业务部通过对各网点在团队组建、行为规范、业绩督导、培训考核、渠道建设、服务支持、奖励等方面系统性和持续性的有效支持来保障营销队伍持续建设,拓展线上、线下业务渠道,寻找新的业务机会,加强营收能力。在公司的战略体系框架下,分支机构立足区域实际,加强在销售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与总部业务对接能力等方面建设,提升分支机构尤其是分公司在当地的业务服务能力与市场影响力。
另一方面,公司也不断丰富配置投资产品体系,探索超高净值客户服务新抓手,自主打造集“产品销售、投资顾问、资产配置”为一体的财富管理平台,依托智能引擎,通过数据驱动、金融科技驱动实现财富管理升级。同时,公司继续优化客户分级分类服务体系,深度梳理客户服务需求与公司服务能力,实现客户差异化需求的精准识别与服务匹配,持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客户服务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2、信用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分别为6,740.83万元、17,448.79万元、11,287.71万元和11,635.2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7%、35.80%、19.80%和20.34%。公司信用业务收入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
务、转融通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
信用交易业务方面,2018年以来,由于国内股市出现较大震荡,公司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业务规模略有收缩。截至2019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11.92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待回购余额13.46亿元。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契机,利用资本优势开展资本中介业务,通过资本中介业务带动相关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服务机构客户、高净值客户的能力。
(1)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融资业务为客户提供资金,客户通过杠杆机制放大其投资收益,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资金占用费以及交易佣金;融券业务为客户提供证券,客户同时通过卖空机制和杠杆机制在市场上获利,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占用费及交易佣金。
报告期内,万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期末信用资金账户数量(户) 2,230 1,953 1,385 1,151
期末融资余额(亿元) 18.31 11.92 4.85 5.00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报告期内,万和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营业部家数(家) 73 67 61 51
累计签约客户数(个) 1,508 1,508 1,460 1,425
融出资金余额(亿元) 2.74 13.46 11.27 13.65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涉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证券承销、推荐挂牌、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及做市等服务。公司依托深圳国资国企资源优势,加强投资银行团队建设,提升投资银行从业人员优化资源配置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市属国资系统企业的并购重组、企业改制、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等,提供财务顾问、投资银行、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
私募股权融资等服务,为深圳国企改革提质增效,得到深圳市国资委的高度评价。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2,072.25万元、2,628.45万元、2,086.86万元和 2,674.81 万元。作为公司开展时间较短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
(1)股权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于2016年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监管机构关于保荐机构资格的核准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有已完成的保荐业务。
公司于2016年11月取得中国证监会监管机构关于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核准文件。自取得业务资质以来,公司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积极开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业务,先后完成深粮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北部湾港重组配募分销等重要项目。
深粮控股重组是深圳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深圳市属国资粮农企业进行整体性战略调整的重大布局,为公司重点投入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9月获得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并于2018年10月取得证监会核准批复,在全国首开粮食储备业务整体上市先河,充分展现了公司在投行财务顾问业务领域的专业性和市场竞争实力。
北部湾港重组配募分销项目于2018年6月启动、2018年12月完成。公司作为此次重组配募的分销商,全程参与了本次重组配募项目,充分发挥了作为深圳市属国有券商的资源优势。该项目募集资金上限为16.8亿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亿元,达到上限的98%,达成既定目标,充分满足了该上市公司相关项目的建设需求。
(2)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债券业务以深圳国资项目作为品牌,积极拓展各类优质客户,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债券融资服务,丰富债券类业务品种,加快推进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交债等债券类项目。
自2017年以来,公司的债券承销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稳步发展。2019年度,公司承销各类债券合计35支,承销金额20.3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债券类业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承销金额 发行数量 承销金额 发行数量 承销金额 发行数量 承销金额 发行数量
公司债 52.28 14 10.00 6 32.50 6 2.00 1
资产支持证券 32.10 7 10.00 3 - - - -
地方政府债 5.30 13 0.30 26 0.00 4 - -
企业债 9 1 - - - - - -
合计 98.68 35 20.30 35 32.50 10 2.00 1
注:承销金额为发行人实际销售的金额。
(3)新三板业务
2015年5月,公司获得新三板主办券商资格,同年12月,公司获得新三板做市业务资格。
公司新三板业务坚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价值发现和价值实现为核心,一方面坚持优化做市持仓结构,加大对优质企业覆盖力度;另一方面挖掘优质转板业务资源,并高度重视质量控制工作,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新三板业务表现良好,2017 年,公司新三板挂牌业务实现零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完成推荐挂牌业务共4家,承接持续督导业务2家。截至2019年末,现存开展持续督导业务挂牌公司共5家。未来,公司将通过重点挖掘和储备培育优质项目,实现投行业务多元化发展。
4、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它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行为。
公司于2015年4月获得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深国资“上市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聚焦深圳国资融资需求,树立了专业可靠的深圳国资理财品牌。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733.20万元、1,181.48万元、472.92万元和202.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6%、2.42%、0.83%和0.35%。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类别 资产管理 管理费 资产管理 管理费 资产管理 管理费 资产管理 管理费
规模 收入 规模 收入 规模 收入 规模 收入
集合资管计划 52,505.65 7.40 51,109.88 0.42 219.96 102.03 54,907.96 89.62
定向资管计划 847,155.75 194.87 682,693.01 472.50 1,014,461.27 1,079.45 2,397,662.24 643.58
专项资管计划 398,800.00 0.00 100,000.00 0.00 - - - -
合计 1,298,461.40 202.27 833,802.89 472.92 1,014,681.23 1,181.48 2,452,570.20 733.20
注:资产管理规模为受托规模口径统计。
2017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公司运行的资产管理计划29个,管理规模达到245.26亿元。2018年,受资管新规政策和行情下行等影响,截至2018年末公司运行的资产管理计划26个,管理规模101.47亿元。2019年,资管业务规模持续下降,截至2019年末公司运行的资管计划20个,管理规模为73.38亿元。
2019 年,在去通道降杠杆的政策延续下,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顺应监管变化加速业务转型,有序压降通道类和杠杆类业务的规模,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规模。公司响应深圳市国资委工作部署,积极开发民营企业纾困类项目;战略布局资产证券化业务,重点对接深圳国有企业,积极储备基础建设项目与优质物业资产项目。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73.38亿元,主动管理规模人民币14.78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分别为人民币5.11亿元、68.27亿元。公司现已搭建资产管理投资团队,将以固收类投资品种为基础,同时积极发展权益类产品与非标投资类产品,向多层次的产品线升级,逐步提升主动管理规模。
5、自营投资业务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产品投资、债券类产品投资以及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私募基金、衍生产品等场外投资,分别由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以及场外市场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各期,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6,797.63 万元、24,492.46万元、35,799.79万元和38,857.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58%、50.25%、62.81%和67.92%。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由于债券市场情绪逐步改善,市场价格有所提升所致。
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建立了“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自营业务部门”的多层次决策体系,实行分级决策、分级授权。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中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净资本等实际情况确定投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并以董事会决议形式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重大自营投资项目决策。自营业务部门(固定收益部、权益投资部和场外市场部)是投资决策执行部门,并负责部门一线风险管理事务。根据投资决策制定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案,执行具体研究、投资事务。
固定收益部是公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的职能部门,部门密切关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及监管等方面的变化,积极利用自身投研与交易力量,通过努力开展业务品种创新,建立金融创新的长效机制,初步打造大固收业务格局。固定收益部现拥有市场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投研一体化队伍和专业化、高水平的交易团队,采用基本面和市场供需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关注宏观经济、市场走势、信用风险变化等决定固定收益产品价值的主要因素,同时密切跟踪市场交易情况,具备较强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分析能力。债券交易方面涵盖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主要债券市场,交易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交易类型包括现券买卖、同业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业务品种。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自2014年开展以来,市场交易量逐年攀升,2019年市场交易量已达4949.12亿元。2019年固定收益部采取稳中求进的投资策略,配合市场节奏,在市场震荡的环境下,已取得了较好的投资业绩。
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自营权益类投资,即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一定规模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权益类资产投资交易业务,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基金、股指期货以及以大宗交易和定增投资为标的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旨在通过对拟投资的品种实行科学决策、对已投资的品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使公司能以较低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收益,在保证资
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最优化收益。权益投资部投研团队人员均具备多年从业经验,行
业研究经验丰富。团队基于价值投资理念,所有投资活动建立在研究基础之上,在深入
研究宏观经济、上市公司和市场运行特征之后,实施价值、成长、市场时机相结合的投
资策略,同时运用期货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控制,在风险偏好稳健的前提下获取绝对正
收益。
场外市场部是公司场外证券自营投资业务的职能部门,投资范围包括在基金公司直销柜台、银行理财柜台、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信托公司直销柜台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场外证券交易场所发行的各类产品。场外市场部致力于拥有完善的业务架构、专业的业务人员、优良的经营业绩,场外市场部从公司实际角度出发构建了场外自营投资的制度体系、风险管理措施、投资偏好、证券池建设。2019 年全年,场外市场部日均投资规模2.06亿元。
2017-2019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129.49%。2018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24,492.46万元,较2017年增长260.31%;2019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35,799.79万元,较2018年增长46.17%。2017-2019年末,公司自营业务规模逐年增长,年均复合增长21.87%。2018年末,公司自营证券投资账面价值合计82.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97%,2019年末,公司自营证券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01.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75%。2017-2019年公司自营业务收入行业排名分别为第74位、第50位和第51位。
从投资结构来看,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证券以债券为主。2017-2019年末,债券余额占自营业务所投资的证券比例分别为76.23%、92.37%和82.13%。公司所投资的债券以信用债和城投债为主,信用评级以AA及以上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投资的AA及以上级别的债券分别占债券投资金额的97.52%、98.17%和99.82%。2019年末,公司债券投资规模83.35亿元,2019年债券投资收入28,600.44万元。2017-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口径)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指标为 132.95%、161.23%和178.74%,自营权益类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指标为4.96%、1.28%和11.25%,均远优于监管标准(≤500%和≤100%)。
2019年,受益于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回暖,公司实现证券自营业务收入3.58亿元,同比增长46.17%,收入来源仍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2019年末,公司自营证券投资规模101.4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5%,主要系股票、基金和其他类投资余额增长所致,持仓结构仍以债券为主,但股票、基金和其他类投资占比较上年末明显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营业务投资余额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债券 83.18 83.35 75.75 52.11
其中:AA 10.21 10.51 9.04 11.24
AA+及以上 72.17 72.69 65.32 39.58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基金 34.02 5.47 3.91 10.01
股票 8.41 5.54 0.11 1.78
其他 7.71 7.13 2.24 4.46
合计 133.31 101.49 82.01 68.36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投资业务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债券 13,794.34 28,600.44 32,150.42 4,817.03
基金 6,549.71 2,504.69 755.43 -3,501.31
股票 16,543.66 3,175.62 -9,924.04 4,581.06
其他 1,969.79 1,519.04 1,510.65 900.85
合计 38,857.50 35,799.79 24,492.46 6,797.63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发行人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均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书或资格。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序号 业务资格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1 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关于同意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
【2001】322号
2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证监许可
务资格 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 【2010】1250号
3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证券自营和证 证监许可
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批复》 【2010】1822号
4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 深证会【2013】
权限 21号
5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关于确认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 上证会字
权限 券交易权限的通知》 【2013】51号
6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关于确认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 上证函【2013】
权限 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 43号
7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关于同意万和证券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 深证会【2013】
权限 限的通知》 106号
8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证监许可
资格的批复》 【2015】604号
9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管管理 海南证监许可
格 业务资格的批复》 【2015】5号
新三板主办券商从事 《关于同意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中小 股转系统公告
10 经纪业务资格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经纪业务的公 【2015】73号
告》
11 证券承销业务、代销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承销业 海南证监许可
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 【2015】13号
12 新三板做市业务资格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股转系统函
【2015】8297号
13 保荐机构资格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格 证监许可
的批复》 【2016】289号
14 新三板主办券商从事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股转系统函
推荐业务资格 【2016】3678号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 《关于核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交易、 海南证监许可
15 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批复》 【2016】16号
业务资格
十一、发行人行业状况及所处地位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证券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行业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走势以及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从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不断发展壮大。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证券行业为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并呈现出螺旋式增长的态势。
2017 年,全球经济周期呈现分化态势。欧美经济体经历了金融危机充分去杠杆之后,逐步开启了周期复苏进程;我国通过去产能、去库存初步化解了产能过剩风险,随着总量经济平稳回落,逐渐从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围绕防范金融风险,对资本市场的监管不断强化。2017年全年,市场实现股票融资1.53万亿元,同比减少19.78%;债券融资(券商承销)4.85万亿元,同比减少11.22%。二级市场呈现指数上行但成交量下降的特征,上证综指上涨6.56%,深证成指上涨8.48%,股基成交量继续下滑,同比下降11.73%。
2018年,宏观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投资及消费增速放缓,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收缩,信用违约事件频发;国际贸易摩擦扰动增加,人民币双向波动加剧,整体经济有所承压。2018年,一级市场融资规模对比2017年大幅收缩,股权融资(不含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总规模10,479.75亿元,同比下降31.81%,其中IPO融资规模1,378.15亿元,同比下降40.11%,增发融资规模7,523.52亿元,同比下降40.78%。二级市场交投低迷,全年股票基金交易量下降17.85%;市场指数震荡下行,上证综指下跌24.59%,深证成指下跌34.42%。在资本市场降杠杆、去通道、严监管背景下,证券行业各项业务收入均受到较大影响。
进入2019年,证券行业出现明显的好转,行业整体实现了大幅的恢复性增长。基础制度变革、中长期资金流入、对外开放加速等举措的稳步推进,使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凸显。2019年以来,受益于IPO审核常态化、科创板落地、货币政策边际宽松,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末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松绑为2020年投行业务增长蓄力。2019年以来,A股IPO过会率明显提升,截至2019年末,发审委审核IPO家数280家,其中247家通过审核,过会率达88.21%,远高于2018年全年57.51%过会率以及111家通过审核家数。2019年,IPO发行规模合计2,532.48亿元,发行家数203家,分别较2018年增长83.76%和93.33%;再融资市场依然低迷,再融资规模仅为0.69万亿元,同比下降10.58%,延续下降走势。科创板方面,自6月开板以来共有116家科创类公司提交发审委,109家获得通过,通过率高,预计募集资金规模1,027.22亿元。债券市场方面,受益于货币政策边际宽松下资金市场利率下跌,证券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实现大幅增长,2019年证券公司承销各类债券金额7.78万亿元,同比增长31.92%。基于上述因素,2019年,全行业实现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482.65亿元,同比增长30.46%。2019年二级市场活跃度的提高,全年沪深两地市场日均股票基金交易量人民币0.52万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39.53%。此外,2019年,上证指数上涨22.30%,深证成指涨幅44.08%,创业板指全年增长43.79%,三大指数均呈现较大涨幅。
(二)发行人面临竞争情况
较长时间以来证券行业高度依赖零售经纪及投资银行等传统收入,价格成为主要竞争手段,行业竞争异常激烈。目前证券行业正在酝酿转型与分化,未来可能通过创新改变现有的竞争格局。当前,行业的竞争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行业对外开放加速,外资加快申请设立控股证券公司。瑞士联合银行集团、野村控股株式会社和摩根大通集团先后递交申请设立外商控股证券公司,其中瑞士联合银行集团已获证监会核准。同时,合资证券公司加快布局全牌照,积极拓展中国境内业务。外资证券公司将在海外客户、国内机构客户和高净值客户、人才方面产生强力争夺。此外2019年以来,MSCI扩容、QFII和RQFII限额放开等政策相继落地,外资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进入2020年,期货、基金和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将陆续放开,外资投行、外资资产管理机构纷纷加大在中国市场的布局。外资机构凭借其国际金融市场优势,将在混业经营、机构客户服务、产品定价能力、业务创新、人才等领域,与本土券商展开正面竞争。
二是商业银行纷纷成立理财子公司,大资管领域的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商业银行网站和各大财经网站的公开信息显示,有三十三家各类商业银行宣布拟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计划,布局全方位的资管业务。商业银行在客户、渠道,特别是在财富管理方面优势明显,大资管竞争格局将被重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与银行理财之间的关系,将从过去的合作为主逐步发展为竞争与合作并存,证券公司在传统委外投资业务空间受到一定挤压的同时,还面临人才流失的压力。
三是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头部证券公司间的竞争强度增加。证券行业资源、客户、利润向头部集中效应明显。据2019年年报披露,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是行业内的归母净利润的前五大券商,其净利润分别达122.29亿元、95.23亿元、90.02亿元、86.37亿元、75.39亿元,仅此五家大型券商利润的加总,就与排名后超20家券商利润总和相当。大型证券公司纷纷采用增发、引入战投等方式扩充资本实力,积极创新,提升交易能力,推进海外战略,增强综合化服务能力。头部证券公司的同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人才、客户和业务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
2019 年,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133 家证券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787.63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377.44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05.21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37.84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5.16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221.60亿元、利息净收入463.66亿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120家公司实现盈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9年12月31日,13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26万亿元,净资产为2.02万亿元,净资本为1.62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30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2.29万亿元。
(三)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业务全牌照、网点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全国性综合类券商。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发展,行业地位稳步上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公司2017年分类结果为BB级、2018年分类结果为BB级、2019年和2020年分类结果为BBB级,公司分类结果在报告期内稳步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数据,在中国证券业协会98家证券公司会员中,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排名第71位、净资产排名第70位、净资本排名第69位;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排名第84位、净利润排名第73位。
(四)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及战略
2019年,发行人认真应对市场变化,强化合规风控,加强经营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向前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0年,发行人继续保合规、保内控、保收入、保利润、保预算、保目标;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有效化解合规与经营风险;倾力实现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投资、融资融券等业务突破,力争达到行业中位数;以投资、资产+投行+资管的业务模式实现投行、资管业务突破,助力深圳国资国企提质增效;加强公司精细化管理和控制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速度。发行人2020年经营方针如下:
1、加快推进增资扩股工作,夯实公司资本实力。随着行业逐步由轻资产向重资产转移,以及公司投资、资产+投行+资管的商业模式的落地,资本规模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核心要素。2020年,公司将大力推进增资扩股工作,补充公司净资本和营运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行业指标排名。
2、实现核心业务规模、收益突破,提升行业排名。2020年,公司将力争在债务融资、资产证券化和证券投资业务等方面实现突破,达到行业中位数排名。
3、加快“投资、资产+投行+资管”商业模式落地。(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海南证监局窗口指导意见抓紧筹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实现海南公募基金管理机构零的突破,在海南自贸港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2)抓紧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通过另类投资子公司把握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发展机遇;(3)有效整合公司万和弘远、另类投资子公司、场外市场等内部投资平台和深圳资本运营集团、鲲鹏基金等股东平台资源,构建与深圳国资国企产业政策吻合的资产池,对接资本市场资金端需求,在保证收益率的前提下,以投资拉动投行、资管业务发展。
4、加强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内控能力建设,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全面提高公司专业能力、管理水平及内控能力,准确把握细分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提高展业针对性;健全公司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实施检查、考核、奖励、处罚等手段引导、培育、推进管理水平推高,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继续加强合规管理,做好反洗钱和廉洁从业相关工作,强化合规考核与问责;加强合规培训,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业务,确保底线清晰、监督有力、合规风险零容忍。
5、加强金融科技能力建设,实现科技赋能,技术引领业务方向转型。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实现科技赋能。一是引进复合型技术人才,优化职级体系,实现业务与技术的双轮驱动,不断优化公司战略产品,提升竞争力;二是更新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从传统架构向新型IT架构发展;三是构建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以技术驱动业务发展;四是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
6、加强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考核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在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领军人物的引进,迅速打开局面,提升业务规模和影响力,培养、选拔、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方式,坚持“一岗一契约、一年一考核”原则,同时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确保公司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
7、加强党的建设,重塑企业文化。公司将积极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承担起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贯穿公司发展的主线。公司要全面实施公司落实行业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公司文化建设基础制度,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公司选人用人、合规风控、考核问责等机制,开展文化建设奖惩活动。通过这些工作,将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嵌入到公司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之中,以制度承载道德理念,使员工固化良好品行、强化公司文化认同。通过全员参与的方式,重塑企业文化,构建一个风清气正,团结融合,积极向上,有高度认同感、归属感,有狼性、有高度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的企业文化。
十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公司已取得了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相关业务许可,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控制和影响,能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开展证券业务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以及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经营管理公司资产,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特许经营权、房产、经营设备以及商标。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通过法定程序聘任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及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公司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任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劳动、人事、薪酬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依法独立设立银行账户,未与任何股东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按财税制度规定缴纳各类税款。
(五)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证券业务经营、管理体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经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现有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也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除有特别注明外,本章中出现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财务信息来源于发行人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2020年1-9月财务报表。其中,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8136号、天职业字[2019]18460号、天职业字[2020]1108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1-9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货币资金 277,980.86 159,331.81 120,513.32 121,054.38
其中:客户存款 142,064.18 143,432.70 108,367.00 101,710.74
结算备付金 98,706.97 57,429.56 95,432.65 55,179.29
其中:客户备付金 51,179.84 31,659.65 37,599.45 38,790.05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183,060.73 119,154.08 48,227.31 49,908.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不适用 不适用 701,460.26 501,281.26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4,211.25 975,528.31 不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6,460.66 137,458.87 141,477.94 162,845.41
应收款项 4,758.40 9,021.31 11,291.01 4,303.57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7,938.83 9,821.33
存出保证金 2,581.28 1,896.19 1,811.93 1,934.20
债权投资 - 1,047.77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4,517.13 34,223.00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93.16 4,160.46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118,621.71 159,330.26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2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674.95 696.71 725.73 700.34
固定资产 3,766.49 3,755.28 3,605.61 3,460.98
在建工程 409.69 6.24 102.78 255.3
无形资产 3,163.84 3,814.90 3,150.64 2,668.00
商誉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93.12 1,710.58 1,534.01 1,248.93
其他资产 3,416.49 4,200.18 2,938.92 3,038.63
资产总计 2,000,395.02 1,513,435.25 1,268,832.64 1,100,030.32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74,749.85 217,254.69 - 52,000.00
拆入资金 30,015.22 65,532.6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不适用 不适用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76,017.43 449,783.02 497,254.30 380,557.49
代理买卖证券款 200,532.90 170,847.69 141,459.23 138,984.07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1,402.01 8,466.73 7,183.61 2,505.94
应交税费 4,489.88 2,198.21 525.07 382.07
应付款项 4.04 2,065.49 - -
预计负债 7.48 7.48 - -
应付债券 50,672.95 - - -
应付利息 - - 876.41 1,114.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00.67 3,357.84 2,368.71 -
其他负债 503,879.02 62,800.09 101,779.17 16,369.12
负债合计 1,455,071.45 982,313.92 751,446.50 591,913.35
股本 227,299.77 227,299.77 227,299.77 227,299.77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70,952.32 270,952.32 270,952.32 270,952.32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31.99 29.60 -1,466.12 -2,546.40
盈余公积 2,998.01 2,998.01 1,848.51 907.82
一般风险准备 10,591.20 10,591.20 8,292.22 6,410.82
未分配利润 33,350.29 19,250.43 10,459.44 5,092.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45,323.58 531,121.33 517,386.14 508,116.97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545,323.58 531,121.33 517,386.14 508,116.97
负债和所有者(或股东)权益 2,000,395.02 1,513,435.25 1,268,832.64 1,100,030.32
总计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57,206.95 56,999.50 48,739.63 26,569.5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990.93 11,537.52 11,627.59 11,323.40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8,973.85 8,786.82 7,116.38 7,953.02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2,674.81 2,086.86 2,628.45 2,072.25
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151.19 205.15 671.28 564.93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2.27 472.92 1,181.48 733.20
利息净收入 -2,262.26 -1,490.12 -4,606.93 -1,282.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582.04 41,597.70 30,912.60 15,154.2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576.07 4,552.40 9,997.08 320.95
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28 17.87 42.83 -58.69
其他业务收入 102.32 106.34 130.66 86.60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 - -
其他收益 390.27 677.78 635.82 1,025.84
二、营业支出 36,143.13 39,298.11 37,195.18 23,017.14
税金及附加 495.31 480.81 426.89 396.70
业务及管理费 32,200.52 36,460.32 32,855.57 22,432.95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3,883.70 178.59
信用减值损失 3,420.51 2,324.74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26.78 32.23 29.02 8.91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21,063.82 17,701.39 11,544.46 3,552.39
加:营业外收入 1,092.61 60.96 25.67 66.31
减:营业外支出 789.74 308.31 211.28 210.43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21,366.69 17,454.04 11,358.85 3,408.27
减:所得税费用 6,043.90 4,884.42 2,615.39 438.89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15,322.79 12,569.62 8,743.46 2,969.38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22.79 12,569.62 8,743.46 2,969.38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 -
其他金融投资净减少额 14,068.57 - 不适用 不适用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 不适用 不适用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 -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9,710.38 46,474.41 42,515.79 31,509.6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65,50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77,725.95 - 123,996.00 127,778.79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1,488.77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9,685.22 31,429.09 2,475.1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41.98 2,746.39 2,340.96 1,74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7,632.10 146,149.89 172,816.68 161,029.07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63,685.46 69,542.15 - 19,587.36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74,712.56 130,259.56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投资净增加额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 - 不适用 不适用
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97,887.01 259,545.71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25,341.65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35,500.00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43,219.44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273.21 27,277.15 24,278.51 16,359.6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208.07 22,251.03 17,259.07 15,053.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47.28 7,493.25 4,130.99 2,035.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64.48 12,056.21 9,159.51 12,649.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2,591.05 312,098.79 152,715.08 350,57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958.95 -165,948.91 20,101.60 -189,543.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0.33 -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0.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33 - - 0.91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1,786.02 3,434.49 2,702.97 3,237.94
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6.02 3,434.49 2,702.97 3,23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5.69 -3,434.49 -2,702.97 -3,237.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46,425.00 252,723.00 186,299.00 55,56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0,000.00 60,000.00 221,000.00 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6,425.00 312,723.00 407,299.00 330,56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7,201.00 39,412.00 238,299.00 10,56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532.61 3,130.08 10,729.16 4,654.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 136,000.00 124,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733.61 142,542.08 385,028.16 139,919.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6,691.39 170,180.92 22,270.84 190,645.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8 17.87 42.83 -58.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926.47 815.39 39,712.30 -2,193.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16,761.36 215,945.97 176,233.67 178,426.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6,687.83 216,761.36 215,945.97 176,233.6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货币资金 277,464.37 158,654.13 118,233.04 120,147.67
其中:客户存款 142,063.59 143,432.70 106,086.71 100,804.03
结算备付金 98,706.97 57,429.56 95,432.65 55,179.29
其中:客户备付金 51,179.84 31,659.65 37,599.45 38,790.05
拆出资金 - - - -
融出资金 183,060.73 119,154.08 48,227.31 49,908.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3,929.48 954,715.93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700,400.83 498,687.16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6,460.66 137,458.87 141,477.94 162,845.41
应收款项 4,750.40 9,021.31 11,291.01 2,683.57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7,938.46 9,821.06
存出保证金 2,581.28 1,896.19 1,811.44 1,934.20
债权投资 - 1,047.77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4,517.13 34,223.00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93.16 4,160.46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121,955.35 164,445.35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 2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 2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674.95 696.71 725.73 700.34
固定资产 3,749.99 3,749.98 3,605.61 3,460.98
在建工程 409.69 6.24 102.78 255.30
无形资产 3,155.49 3,810.53 3,150.64 2,668.00
商誉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93.12 1,710.58 1,621.12 1,170.16
其他资产 3,388.38 4,151.89 2,938.92 3,038.63
资产合计 1,999,535.80 1,511,887.21 1,268,912.83 1,099,945.57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74,749.85 217,254.69 - 52,000.00
拆入资金 30,015.22 65,532.69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 -
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不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76,017.43 449,783.02 497,254.30 380,557.49
代理买卖证券款 200,532.90 170,847.69 141,459.23 138,984.07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11,401.51 8,315.41 7,183.61 2,505.94
应交税费 4,474.49 2,190.52 525.07 382.07
应付款项 4.04 2,065.49 - -
应付利息 - 不适用 876.41 1,114.66
预计负债 7.48 7.48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50,672.95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97.93 3,374.43 2,368.71 -
其他负债 502,877.68 61,790.60 101,772.24 16,363.13
负债合计 1,454,051.47 981,162.00 751,439.58 591,907.36
股东权益: - - - -
股本 227,299.77 227,299.77 227,299.77 227,299.77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70,952.32 270,952.32 270,952.32 270,952.3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31.99 29.60 -1,727.45 -2,310.09
盈余公积 2,998.01 2,998.01 1,848.51 907.82
一般风险准备 10,591.20 10,591.20 8,292.22 6,410.82
未分配利润 33,511.05 18,854.32 10,807.88 4,777.56
股东权益合计 545,484.33 530,725.21 517,473.25 508,038.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99,535.80 1,511,887.21 1,268,912.83 1,099,945.57
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56,831.22 56,038.22 49,403.16 26,240.9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973.85 11,537.74 11,627.59 11,339.44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8,973.85 8,786.82 7,116.38 7,953.02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2,674.81 2,086.86 2,628.45 2,072.25
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133.86 205.15 671.28 564.93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02.27 472.92 1,181.48 749.25
利息净收入 -2,271.03 -1,573.57 -4,606.93 -1,293.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7,027.49 41,474.17 30,874.68 15,141.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1.26 4,297.88 10,698.52 -0.1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28 17.87 42.83 -58.69
其他业务收入 102.32 106.34 130.66 86.60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 - -
其他收益 390.13 177.78 635.82 1,025.84
二、营业支出 35,247.33 38,717.46 37,195.18 23,017.14
税金及附加 495.31 478.31 426.89 396.70
业务及管理费 31,309.74 35,885.39 32,855.57 22,432.95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3,883.70 178.59
信用减值损失 3,420.51 2,324.74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21.76 29.02 29.02 8.91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21,583.89 17,320.76 12,207.99 3,223.84
加:营业外收入 1,092.56 60.96 25.67 66.31
减:营业外支出 784.25 308.29 211.28 210.43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21,892.20 17,073.42 12,022.38 3,079.71
减:所得税费用 6,013.04 4,987.02 2,615.39 438.89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15,879.16 12,086.40 9,406.98 2,640.82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0年1-9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他金融投资净减少额 14,068.57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9,700.72 46,337.19 42,515.43 31,519.72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65,50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77,725.95 - 123,996.00 126,778.79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1,488.77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9,685.22 31,429.09 2,475.1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29.94 1,246.39 893.15 1,632.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7,610.40 144,512.67 171,368.51 159,930.99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75,726.58 107,445.40 不适用 不适用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63,685.46 69,542.15 - 19,587.36
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不适用 不适用 97,812.41 261,746.57
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25,341.65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43,219.44 - -
拆入资金减少额 35,500.00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269.21 27,276.93 24,278.51 16,335.4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321.29 21,892.63 17,259.07 15,053.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47.10 7,489.10 4,130.99 2,035.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79.00 12,003.46 9,159.51 9,960.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2,528.63 288,869.11 152,640.48 350,06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918.24 144,356.44 18,728.02 -190,129.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0.33 - - -
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2.47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0.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80 - - 0.91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768.02 3,424.35 2,702.97 3,237.94
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8.02 23,424.35 2,702.97 3,23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5.21 -23,424.35 -2,702.97 -3,237.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46,425.00 252,723.00 186,299.00 55,56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0,000.00 60,000.00 221,000.00 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6,425.00 312,723.00 407,299.00 330,56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7,201.00 39,412.00 238,299.00 10,56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532.61 3,130.08 10,729.16 4,654.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100,000.00 136,000.00 124,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733.61 142,542.08 385,028.16 139,919.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6,691.39 170,180.92 22,270.84 190,645.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8 17.87 42.83 -58.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087.66 2,418.00 38,338.72 -2,779.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216,083.69 213,665.69 175,326.96 178,106.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6,171.34 216,083.69 213,665.69 175,326.96
二、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一)发行人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发行人自2017年12月25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报表增加持续经营损益,本年度、上年度金额分别
在利润表中分别增加列示“持续经营损 29,693,811.72元、64,238,642.34元;增加终止经营损
益”和“终止经营损益”。比较数据相应调益,本年度、上年度金额均为0元。
整。 母公司报表增加持续经营损益,本年度、上年度金额分
别26,408,243.36元、64,373,353.03元;增加终止经营
损益,本年度、上年度金额均为0元。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增加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度、上
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 年度均为0元。
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发行人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与发行人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增加本期其他收益金
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额10,258,403.04元,减少本期营业外收入
10,258,403.04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17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2017年度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二)发行人2018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发行人2018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三)2019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等项目,取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项目。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取消“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货币资金 1,205,133,232.81 1,205,830,442.51 697,209.70
结算备付金 954,326,468.46 954,684,347.14 357,878.68
融出资金 482,273,057.53 487,345,993.68 5,072,936.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7,014,602,611.80 -7,014,602,611.80
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14,779,386.26 1,423,464,000.29 8,684,614.03
应收款项 112,910,096.61 111,106,072.69 -1,804,023.92
应收利息注 179,388,253.08 -179,388,253.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86,217,100.60 -1,186,217,100.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15,241,225.41 7,215,241,225.41
债权投资 169,377,575.74 169,377,575.74
其他债权投资 931,331,743.53 931,331,743.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9,758,559.20 49,758,559.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340,063.21 15,725,849.88 385,786.67
资产总计 12,688,326,418.70 12,687,221,958.41 -1,104,460.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72,542,986.29 4,980,074,215.46 7,531,229.17
应付利息注 8,764,105.87 -8,764,105.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687,119.47 23,700,344.40 13,224.93
其他负债 1,017,791,678.69 1,019,024,555.39 1,232,876.70
负债合计 7,514,465,027.42 7,514,478,252.35 13,224.93
其他综合收益 -14,661,189.97 -13,510,678.23 1,150,511.74
盈余公积 18,485,144.40 17,996,991.95 -488,152.45
一般风险准备 82,922,186.86 81,945,881.96 -976,304.90
未分配利润 104,594,371.48 103,790,631.87 -803,739.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73,861,391.28 5,172,743,706.06 -1,117,685.22
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货币资金 1,182,330,382.96 1,183,023,942.42 693,559.46
结算备付金 954,326,468.46 954,684,347.14 357,878.68
融出资金 482,273,057.53 487,345,993.68 5,072,936.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7,004,008,322.35 -7,004,008,322.35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14,779,386.26 1,423,464,000.29 8,684,614.03
应收款项 112,910,096.61 111,106,072.69 -1,804,023.92
应收利息注 179,384,602.84 -179,384,602.8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19,553,548.35 - -1,219,553,548.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37,983,383.71 7,237,983,383.71
债权投资 169,377,575.74 169,377,575.74
其他债权投资 931,331,743.53 931,331,743.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9,758,559.20 49,758,559.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211,172.39 15,725,849.88 -485,322.51
资产总计 12,689,128,268.86 12,687,152,699.39 -1,975,569.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972,542,986.29 4,980,074,215.46 7,531,229.17
应付利息注 8,764,105.87 -8,764,105.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687,119.47 22,829,235.22 -857,884.25
其他负债 1,017,722,419.67 1,018,955,296.37 1,232,876.70
负债合计 7,514,395,768.40 7,513,537,884.15 -857,884.25
其他综合收益 -17,274,517.52 -13,510,678.23 3,763,839.29
盈余公积 18,485,144.40 17,996,991.95 -488,152.45
一般风险准备 82,922,186.86 81,945,881.96 -976,304.90
未分配利润 108,078,808.21 104,661,741.05 -3,417,067.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74,732,500.46 5,173,614,815.24 -1,117,685.22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19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2019年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四)2020年1-9月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2019年,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预计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一)2017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7年度,发行人新增合并了1家结构化主体,即“财通基金-万和多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资管计划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1,210,707.37元。该资管计划于2020年1月结束。
(二)2018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8年度,发行人新设一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万元)
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资本市场服务 20,000.00 100.00% 100.00%
(三)2019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9年度,发行人新增合并了1家结构化主体,即“万和证券鹏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于2019年5月9日成立,存续期为10年。截至2019年末,该资管计划的总资产为5.11亿元。
(四)2020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0年1月财通基金-万和多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清算,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9月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财务指标 末/2020年1-9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月
资产负债率(%) 69.70 60.44 54.11 47.13
全部债务(万元) 831,562.09 792,570.40 597,254.30 447,557.49
债务资本比率(%) 60.39 59.88 53.58 46.83
流动比率(倍) 2.35 1.70 1.64 1.70
速动比率(倍) 2.35 1.70 1.64 1.70
EBITDA(万元) 42,943.16 41,245.02 39,613.10 16,980.33
2020年9月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财务指标 末/2020年1-9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月
EBITDA全部债务比(%) 5.16 5.20 6.63 3.79
EBITDA利息倍数(倍) 2.20 1.92 1.51 1.41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9 1.81 1.43 1.28
营业利润率(%) 36.82 31.06 23.69 13.37
总资产报酬率(%) 2.64 3.20 3.67 2.1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
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2. 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拆
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款+其他负债中的有息部分+长期借款3.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4. 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应付款项)5.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应收款项)/(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应付款项)6. 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7.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8.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9.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1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11.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资产总额
(二)风险控制指标
项目
项目名称 预警 监管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标准 标准
净资本(亿元) >2.4 >2 53.28 52.32 50.60 49.75
净资产(亿元) - - 54.55 53.07 51.74 50.80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亿 - - 19.52 17.10 12.73 12.27
元)
项目
项目名称 预警 监管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标准 标准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272.92 306.08 397.57 405.64
资本杠杆率(%) >=9.6 >=8 28.44 37.17 44.81 51.51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2,669.53 215.13 1,763.28 387.64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97.86 144.54 207.95 200.71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97.67 98.59 97.79 97.93
净资本/负债(%) >=9.6 >=8 42.50 64.74 82.96 109.85
净资产/负债(%) >=12 >=10 43.52 65.66 84.83 112.17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证券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