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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导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目 录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股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实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4月26日至 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顾正韡先生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止至2021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表不必为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五)宣讲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并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法逐项进行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表决前述各项提案;

(八)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九)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日披露了《长城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议案二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董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