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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青年学习班】知“纪”于心更要践“纪”于行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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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灯片-理想中国·青年学习班

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脚点在守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然进入“下半场”,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既要知“纪”于心,更要践“纪”于行,始终如一把遵规守纪融入日常、落在实处。

常学常思明晰纪律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了三次修订,每一句背后都蕴含着深厚的理论和实践支撑,是党和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学党纪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党员干部不可或缺的必修课,不能寄希望于学一遍就懂、读一次就会,必须反复学、经常学。要养成“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学习自觉,把《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汁原味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不厌其烦地“反刍回味”,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红线”、“禁区”在哪里、“负面清单”上有什么,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常学常新、常思常悟中将党规党纪消化吸收、铭记于心、融会贯通。

慎独慎微规范自身言行。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心有标尺、心有所畏,行动才能得到校准。要保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思想自觉,用好警示教育这剂“良药”,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对照审视自身在从严执纪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要摒弃“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投机心理,把《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事前指南”和检视自身言行的“照妖镜”,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在小事小节上克己慎行,任何时候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严防“堤溃蚁穴”。

笃信笃行勇于担当作为。党规党纪看似设置了众多条条框框限制了“行为自由”,实则提醒干部时刻自律自省、审慎用权。党规党纪是“高压线”、更是“护身符”,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履职尽责,不能片面地将守纪律、讲规矩与“不作为”、“慢作为”划等号,坚决纠正“不干不出错、越干错越多”的负面心理,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在严守纪律“红线”、“底线”的前提下,少谈“不行”的理由,多想“能行”的办法,谋事做事秉公心、讲公正,既在检身正己中“管住身心”,又在担当作为上“放开手脚”,切实肩负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期盼,努力创造出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新业绩。(作者:薛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