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组织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申报。
二、设定依据
《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当年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由北海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受理,北海市科技局或北海市科技局、北海市财政局共同(需市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推荐。
四、推荐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项目(课题)实施内容要求相关的研发经历和研发积累;
(三)具有项目(课题)实施所需的配套资金、研发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
(四)具有项目(课题)实施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六)具备年度项目(课题)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牵头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广西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课题)申报书;
(二)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科技攻关和新产品试制类的项目(课题),应提供立项检索查新报告;技术引进、产品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类的项目(课题),应提供专利检索查新报告;
(四)与项目(课题)申报书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办结时限
申报受理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八、科技项目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026148
投诉电话:2023213、2039145
十一、受理地点
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科技大厦北海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十二、受理时间
按照当年自治区科技厅的通知执行。
组织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申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