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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燃气: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导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立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平及会计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立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树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70,531,425.85 1,633,547,328.09 1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45,279,791.71 922,211,023.91 2.50%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6,214,054.26 62.13% 640,363,334.37 3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21,103.80 21.55% 23,068,767.80 3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641,521.40 128.47% 22,369,031.97 7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4,427,316.62 -61.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 18.18% 0.064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 18.18% 0.064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增加 0.31 个百分点 2.47% 增加 0.92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5,696.28 是报告期各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72,962.15 主要是报告期旌能天然气公司收到的燃气管线拆迁补偿款。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120,194.45 是报告期公司所持亚美能源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出售 536.30 万股亚美能源股票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2,969.25 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上饶燃气报废部分原材料,以及各子公司对外捐赠共同影响所致。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88,229.40 主要是报告期出售已提减值准备的 536.30 万股亚美能源股票,以及所持亚美能源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81.60

合计 699,735.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5,72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00% 114,761,828 质押 106,280,700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1% 40,544,528 质押 40,340,000

陈蓉章 境内自然人 2.42% 8,695,030 质押 8,544,613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79% 6,413,700

李朝波 境内自然人 1.55% 5,567,600 质押 5,550,000

李可珍 境内自然人 0.86% 3,081,552 质押 3,081,47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1,540,000

刘颖梅 境内自然人 0.31% 1,100,000

柳巧云 境内自然人 0.29% 1,027,200

程东海 境内自然人 0.28%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4,761,828 人民币普通股 114,761,828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544,528 人民币普通股 40,544,528

陈蓉章 8,695,030 人民币普通股 8,695,03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6,413,700 人民币普通股 6,413,700

李朝波 5,567,600 人民币普通股 5,567,600

李可珍 3,081,552 人民币普通股 3,081,55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0,000

刘颖梅 1,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

柳巧云 1,02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7,200

程东海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述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刘颖梅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100,000 股,股东程东海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增减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 170,533,236.84 117,377,961.52 53,155,275.32 45.29% 主要是报告期睿恒能源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以及新增子公司苏州天泓共同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 16,236,226.13 8,210,124.33 8,026,101.80 97.76% 主要是报告期新增苏州天泓、中泰能源等子公司影响所致。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25,969,175.03 -25,969,175.03 -100.00% 是报告期初公司执行新金融准则将2018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