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6,792,333.15 329,459,400.26 -2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3,943,440.91 133,115,410.54 5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0,089,313.95 121,346,125.06 64.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4,839,827.01 97,779,663.14 -43.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17 5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17 5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5% 3.11% 增加了0.8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46,859,576.90 5,517,059,637.34 4.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266,153,339.94 5,062,076,473.57 4.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02,867.87 主要系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返还。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02,429.9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88,906.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0,448.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0,525.89
合计 3,854,126.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21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52% 202,446,032 0 质押 185,763,279
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00% 190,877,024 0 0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 境外法人 17.55% 133,952,761 0 0
薛红新 境内自然人 0.46% 3,500,000 0 0
胡燕英 境内自然人 0.44% 3,333,600 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3% 3,254,621 0 0
王邵程 境内自然人 0.30% 2,300,000 0 0
杨迎春 境内自然人 0.25% 1,900,000 0 0
韩杨 境内自然人 0.23% 1,750,076 0 0
有为(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3% 1,747,600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46,032 人民币普通股 202,446,032
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90,877,024 人民币普通股 190,877,024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 133,952,761 人民币普通股 133,952,761
薛红新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胡燕英 3,333,600 人民币普通股 3,333,6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54,621 人民币普通股 3,254,621
王邵程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杨迎春 1,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0
韩杨 1,750,076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76
有为(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4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47,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和谐恒源")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栋梁、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天津赛克环")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林栋梁。2016年8月19日,天津赛克环与和谐恒源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之一,鉴于天津赛克环以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四川双马25%股份,天津赛克环决定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和谐恒源自天津赛克环取得四川双马股份之日起(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作为天津赛克环持有的四川双马全部股份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天津赛克环,按照四川双马的章程规定行使:(a)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b)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c)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d)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权。2016年11月24日,天津赛克环与和谐恒源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之二,将天津赛克环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49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和谐恒源。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与《授权委托书》之一相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和谐恒源以及天津赛克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18年5月28日,和谐恒源与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简称"LCOHC")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LCOHC将通过其控制的四川双马17.55%的股份(133,952,761股)与和谐恒源在四川双马股东大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实施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下述具体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a)召集、召开和出席四川双马的股东大会会议;(b)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c)四川双马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d)四川双马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四川双马股东大会提案权。协议签署后,和谐恒源控制的四川双马表决权为527,275,817股,占四川双马总股本的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