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促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路線圖明晰
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深入,作為國家科技創新薄弱環節的成果轉移、轉化體系正加快成型。《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從知情人士處獲悉,2018年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第一批子基金擬上會8支。自此我國轉化基金將超20支,規模達300億元。除資金鏈外,上海、廣東、四川等十余個省市密集出台細則方案,著力從產業鏈、服務鏈和人才鏈上全面打通科技創新“最后一公裡”。
今年第一批基金上會8支
伴隨旺盛的市場需求和相關政策的完善,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迅速“擴圍”。《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2018年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第一批擬設創業投資子基金已上報理事會,首批擬批准8支。“從上會的8家企業的實力和以往經驗來看,全部審批的可能性比較大。”該知情人士坦言。
為加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引導社會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杆和引導作用,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科技部、財政部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該基金遵循“引導性、間接性、非營利性、市場化”原則。在表現形式上,除設立子基金外,未來還將設置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機制。
數據顯示,2018年1月16日公示的2017年度首批擬設立的6隻創業投資子基金,基金規模高達76.68億元。加上2015年、2016年的兩批,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下設的創投子基金近15隻,基金規模超過250億元。在專家看來,如果按照此前政府出資和社會資本出資比例大致為1︰4.5,加上今年首批擬批准的8支基金,今年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將超20支,總規模近300億元。
“目前很多企業申報比較積極,他們對引導基金的申請條件和對未來投融資的限制政策等比較關注,各地政府主導的引導基金也快速發展。從現在已成立的基金來看,主要集中於各地區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需求的行業及領域。”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理事會理事、上海市建緯(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袁毅超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對此,清華大學技術創新研究中心主任陳勁教授表示,影響我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制約因素除了制度完善、人才培養等因素外,科技經費的構成中缺乏轉移轉化經費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這次國家新增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就是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的重要舉措,通過這一政府引導的基金設置,可以充分挖掘具有長遠潛力的先進科研成果,從而探索出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機制、新體系。
央地政策“紅包”密集出台
國務院常務會議近日提出,按照能放盡放的要求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自主支配權,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激發創新活力,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圍繞提高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簡化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實行差別化經費保障、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等開展“綠色通道”試點,加快形成經驗向全國推廣。稍早之前,財政部、稅務總局和科技部發布通知稱,為進一步支持國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戰略的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個稅減免50%。
地方層面,多地都在積極探索如何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開啟“方便之門”。10月18日,遼寧省科技廳發文稱,今年以來,遼寧省科技廳緊緊圍繞“重強抓”專項行動“全年轉化落地科技成果2000項”目標任務,採取積極有效舉措,推動全社會參與、全要素整合、全鏈條貫通。
事實上,目前我國促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遍地開花”。安徽省近日出台《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方案》,重點在強化高質量科技成果有效供給和引進,推進各類科技成果轉化平台建設,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作用等四個方面出台具體舉措,破解阻礙安徽省科技成果轉化的關鍵問題,進一步強化創新第一動力作用,加快推動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而為提升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承接能力,武漢支持企業開展面向高校院所的技術難題競標、科技懸賞等“研發眾包”。另外,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路線圖。
記者統計發現,廣西、寧夏、四川、陝西、廣東、河南、山東、上海、內蒙古、貴州、浙江、甘肅等十多個省市相繼出台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另外,河北省正式啟動實施“52111”工程,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轉化中心的協同創新戰略定位,探索具有河北特色的科技成果轉化路徑。其中雄安新區等5個戰略高地,要在2020年取得重要突破。
轉移轉化路線圖漸清晰
從組織創新到制度創新再到模式創新,目前央地密集施策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裡”,讓基礎研究的科技成果從實驗室進入企業,也為全國解決產學研壁壘難題提供一條可行的路徑。以科技創新“領頭羊”上海為例,近年來對於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成果產出大戶,上海加大了對其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的下放力度,全市有11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新制度和新流程。
浦江創新論壇學術委員會秘書長、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駱大進17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作為目前我國科技創新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要注重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服務鏈和人才鏈的協同。
“上海要提升其策源能力,促進更多高質量原創性成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貢獻,應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通渠道,要形成企業需求導向的技術通道,通過各種政策、服務、活動等引導高校、企業和中介機構等順暢對接﹔聚資源,要加快科技成果市場化、社會化技術轉移、轉化的人才集聚﹔建載體,通過眾創空間、孵化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中心,以及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等,推動成果轉移轉化自身平台的載體性﹔破機制,激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各類創新主體內生動力和活力。”駱大進表示。
2016年4月,科技部會同18個部門制定的《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提出,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定位和任務分工,加強政策、資源統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形成科技部門、行業部門、社會團體等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要強化中央和地方協同,加強重點任務的統籌部署及創新資源的統籌配置,形成共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合力。各地方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路線圖和時間表,逐級細化分解任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隨著政策不斷細化和保障力度不斷加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路線圖日漸清晰。(記者 鐘源 )
(責編:任志慧、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