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联合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举办“金融支持自贸港重点园区政策宣讲暨金融进园区对接活动”,宣传解读金融支持园区政策,为金融机构、自贸港重点园区、海南国有骨干企业搭建起沟通的桥梁。活动现场,8家金融机构与园区企业签订协议,授信金额总计120多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金融服务质效,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联合海南省国资委、海南银保监局等多部门召开了“金融支持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和自贸港重点园区”座谈会,了解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和自贸港重点园区在金融服务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省内重点金融机构对重点园区和省属国有企业的支持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认识、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优化重点园区金融环境、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意见》强调,自贸港重点园区是海南自贸港投资贸易政策的重要承载地。加强和改进自贸港重点园区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自贸港重点园区加快发展,既是金融部门落实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各金融机构要提高站位,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抓住自贸港重点园区发展的战略机遇,支持和推进自贸港重点园区科学发展,增强金融支持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自贸港重点园区实体经济能力,要高度重视自贸港重点园区运营公司和园区入驻企业以及参与园区建设的省(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金融需求,鼓励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主动为自贸港重点园区和地方国有企业研究编制投融资规划,提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金融服务方案。全国性金融机构要争取把本系统内全国最优质的客户吸引到海南,促成与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内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在国家规定的支持领域和业务范围内,加大“先导性”信贷投入,助力夯实自贸港重点园区建设基础。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增加对自贸港重点园区有效供给,国有大型银行海南省分行以及海南银行2021年对自贸港重点园区信贷增速要力争不低于本行企业贷款增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银团合作,在自贸港重点园区项目规划、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还款安排、信贷管理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合作协调,探索建立园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业务合理有序竞争。支持自贸港重点园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发行信用类债券,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将支持自贸港重点园区情况纳入内部考核。同时,要探索建立自贸港重点园区金融顾问机制和省内金融机构服务自贸港重点园区对接机制,进一步畅通金融与自贸港重点园区的沟通渠道,及时宣传解读金融政策,帮助自贸港重点园区协调解决面临的金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