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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福娃”当街卖

导读:

  圣诞、新年将临,省城的节日气氛越发浓厚,商家也瞅准机会备齐琳琅满目货物待售。12月11日,记者来

  圣诞、新年将临,省城的节日气氛越发浓厚,商家也瞅准机会备齐琳琅满目货物待售。12月11日,记者来到合肥城隍庙批发市场,发现身价仅1元的“非法福娃”公然出售。

  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福娃及其相关产品都是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授权出售,根据相关规定,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关于奥运的商品都必须经过奥委会下设的机构作专门的授权后方可经营,同时必须持有奥组委的销售凭证。但是记者在城隍庙的贺卡售卖点发现福娃贺卡深受市民喜爱,问到经营主是否奥运产品专售点时,得到的却是否定的回答。

  搭着节日的顺风车,“福娃贺卡”卖得很火,而且售价1元让市民很容易接受。刚买了20张“福娃贺卡”的李女士说:“孩子在上小学,喜欢和同学互送节日贺卡,福娃贺卡新颖也受欢迎。”

  据了解,福娃作为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打一“生”下来就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伪造、擅自制造、销售相同或者近似的福娃相关特许商品的都属于侵权。国家奥组委也规定,销售奥运福娃相关产品必须取得奥运特许商品的销售权。只有奥运指定销售点才能销售福娃。但是节日之际,“假冒福娃”也在批发市场火了一把。(唐欢、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