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2010年度十大案件名录马喜生;王创辉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王创辉)昨日上午,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十大案件,首次曝光东莞汉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光电”)执行案。该案执行标的高达8.5亿元,比合俊玩具厂倒闭案件执行标的高出好几倍。
此外,东莞首例网络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也受到关注。
汉华光电案来龙去脉
2008年10月15日,东莞合俊玩具厂倒闭,留下一个烂摊子。该厂拖欠7000多名工人2486万元工资、供应商数以亿计的货款、686名工人经济补偿金350万余元。该案发生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备受国内外媒体关注。
但汉华光电案件执行标的比合俊高得多。2007年,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的东莞汉华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走佬,留下一个更大的烂摊子,被申请执行标的约8.5亿元。
2007年2月,汉华光电老板走佬,债权人纷纷上门讨债。法院派干警查封财产,以防止出现哄抢财物。法院发现,申请执行人超过200个,申请执行标的约8.5亿元,此外还需补缴海关税款近1.6亿元,但企业银行存款只剩下18万元。
评估机构估价汉华光电的动产和不动产总计7.59亿余元,但其动产、不动产整体拍卖却很不顺利。截至2009年,法院先后组织10余次拍卖,起拍价越来越低,最后一次低至2.5亿元,仍无人竞买。
后来,随着整个经济形势好转,东莞“三旧”改造政策的出台,汉华光电的厂房产权可以转化。2010年2月5日,汉华光电的财产以7.1亿元的价格卖给深圳某国有房地产企业。
网络案件首入“十大”
去年4月,有人两次在网站发帖,称要在女方家乡“制造南平血案”,帖子内容血腥恐怖,浏览达1038人次,回贴42条。同月14日,发帖者陈某明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入狱10个月。这是东莞两级法院首例网络言论获罪案件。
承办法官说,此案并非因言获罪。陈某明发帖时正在福建南平血案影响未消之时,内容所称女友一家的信息完全真实,令读帖者顿生恐惧,害怕血案发生。这些都是法院考虑量刑的重要因素。
陈某明被判10个月徒刑,未上诉。法官称,针对此罪名的量刑浮动范围较大,量刑方面参考了北京某法院在“非典”时期所判的一宗类似案例,保证量刑上的合理与合法。
存款纠纷再入“十大”
去年,东莞两级法院曾将银行与储户存款合同纠纷列入十大案件,今年银行存款纠纷再入“十大”,成为新旧法冲突如何解决的典型。
1998年正在部队服兵役的熊某没有身份证,用假名“江昌慧”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存款,累计90多万元。
2000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存款实名制。熊某再次存钱时,因没有身份证无法存款,他索性办了一张“江昌慧”假身份证,又存了几笔钱。
2010年他取款时,银行已与公安部建立身份证查询系统,“江昌慧”查无此人,熊某取钱陷入身份之谜。
去年,法院调查前因后果,多方求证,认定熊某2000年4月1日前的存款有效,在此日期后存款无效,银行办理业务时未验明其真身,存在过错。判令银行将有效部分的存款本息90万余元还给熊某。
承办法官说,该案实质上是一个新旧法冲突的问题。虽然原则上法不溯及既往,但一旦与新法相背的行为、状态持续到新法实施后,该行为、状态就会受到新法的调整,银行与储户都应负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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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十大案件名录
1.微软诉东莞动感网络侵权案
入选理由:动感网吧赔付10万元并逐年实现正版化,调解实现了原被告双方合作双赢目的。
2.汉华光电8.5亿元标的系列执行案
入选理由:标的创近年来最高,以7.1亿元拍出,最大限度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3.石竹新业主诉东莞市规划局案
入选理由:开创行政案件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跨越行政审判局限新途径。
4.原黄江镇党委委员利沛钦弊案
入选理由:社会影响重大,判决让群众拍手称快,取得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5.张炳光与慧谷公司纠纷案
入选理由: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提供司法服务。
6.业主撤销业委会选聘物业纠纷案
入选理由:业委会选聘物业需服从《物权法》,对同类案件有指导意义。
7.婚摄公司被诉合同违约案
入选理由:酌情赔偿精神损害金,案件类型新颖。
8.陈某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入选理由:东莞首例,具有一定的社会警示教育作用。
9.熊某诉银行储蓄存款纠纷案
入选理由:粤法院首宗、建行全国首例虚名存款进入民事审判案例。
10.54业主退房申请执行案
入选理由:此案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环境和良好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