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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代表人诉讼试点第一案 4上市公司被集中诉讼涉及20万股民 你若买了这4只股 符合条件可索赔

导读:

  5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对怡球资源(601388)、<

  5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对怡球资源(601388)、*ST辉丰(002496)、澄星股份(600078)、*ST蓝丰(002513)等4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同时召集在一定时间内购买上述股票的股民,根据公告要求前往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登记。据悉,这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国内公开的首批投资者集体诉讼索赔案件。

  5月12日,参与涉案公司股民索赔案件代理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记者表示,据目前不完全统计,这4家被告上市公司登记股东人数约20万。

  4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成被告

  5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宣布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怡球资源)、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ST辉丰)、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星股份)、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T蓝丰)等4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

  记者注意到,涉案的4家上市公司均已受到证监会处罚。资料显示,怡球资源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48亿元和12.8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5亿元和4888.11万元。*ST辉丰因连续亏损而戴帽,2018年净利润为-5.47亿元,2019年数据为-5.04亿元,2020年一季度继续亏损了7554.95万元,该公司从事化学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收入中有2成系外销。澄星股份在2019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达33.1亿元和6035.55万元的规模,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6.44亿元和761.2万元。*ST蓝丰业绩也不好看,2018年亏损8.75亿元,2019年亏损5.17亿元,2020年一季度继续亏损1541.42万元。

  已有300多人起诉提醒受损股民登记

  记者梳理上述4家涉案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4家公司的利润值和营业额均出现大幅度滑坡,且股票价格也有跌幅。

  据南京市中院发布数据显示,截至5月6日,共有51名股民对怡球资源提起诉讼,59人对辉丰股份提起诉讼,176人对澄星股份提起诉讼,同时也已有投资者对*ST蓝丰提起诉讼。投资者均以上述公司存在虚假诉讼为由,要求涉案公司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对此,南京市中院表示,经审查,4起纠纷均符合《民事诉讼法》和《证券法》关于代表人诉讼的规定,决定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受理上述案件。同时,南京市中院还在公告中提出,如认为在涉案期间进行的相关交易行为产生了损失,且该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需要向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主张损失赔偿的,可依法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法院进行登记。

  南京市中院还特别强调,未在公告期内登记但又在诉讼期间提起诉讼的投资者,代表人诉讼裁判结果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4家公司或将对20万股民进行赔偿

  南京市中院4则公告发布后,很快引起股票及投资行业的关注。同时,上游新闻记者从南京市中院了解到,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全国范围内第一次批量启动适用该方式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

  据参与涉案公司股民赔偿代理案件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继此前浙江省杭州中院对五洋债虚假陈述案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之后,南京中院对4家上市公司密集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这在证券投资者权益维护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虽然代表人诉讼还在试点阶段,但这一机制在便利投资者维权、提升审判效率的同时,有助于严惩信披违规的上市公司和责任人员,并警示其他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披义务。

  厉健律师介绍,根据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此前我们已经先后代理两批澄星股份投资者、一批*ST蓝丰投资者向南京中院提交起诉材料。根据公告的索赔登记条件,我们正在继续征集受损投资者索赔。”厉健律师称,在登记时,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买卖该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及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