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25日
全国部分省市中小学寒假时间表
(网络统计)
北京寒假时间:2021年1月30日到2021年2月28日
上海寒假时间:2021年1月23日到2021年2月21日
天津寒假时间:2021年1月25日到2021年2月21日
重庆寒假时间:2021年1月30日到2021年2月28日
吉林寒假时间:2021年1月5日到2021年2月24日
江苏苏州寒假时间:2021年1月29日到2021年到2月21日
江苏南京寒假时间:2021年1月30日开始,2月21日结束
广东小学初中寒假时间:2021年1月25日到2021年2月21日
山东寒假时间:2021年2月1日义务教育学生寒假开始,2月4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寒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