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解放的先锋队,在抗日战争中,从政治、军事等方面提出了符合全民族利益、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抗战主张,并且以发挥自己的无限积极性,成为实现政治口号所提出的任务的模范,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
一、积极倡导建立和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使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团结在抗日的旗帜下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中国的抗日战争中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全国的军队和民众,成为全民抗战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是打败日本侵略者的决定因素。中国共产党在抗战实践中,不仅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积极倡导者,并且是坚定的维护者。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积极倡导者。“九一八事变”后的第二天,中国共产党率先举起抗日的旗帜,与日本共产党联合发表声明,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1933年,又发表了在停止进攻红军、给予人民以自由权利和武装民众三个条件之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的协定;1935年华北事变后,在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提出了停止内战,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共同进行抗日救国的政治主张,并且在瓦窑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确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系列抗日主张,与国民党对日不抵抗并坚持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形成鲜明对比,赢得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将全国各党各界各派各军,以及广大民众紧紧地团结在抗日的旗帜下,发挥了执政的国民党应该发挥而没有能够发挥的作用,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其次,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力推动者。对中国共产党来说,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同国民党的关系。而这时的国共关系在经历十年内战后,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国民党是执政党,掌握着全国的政权和军队;共产党没有合法地位,力量要弱小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推动国民党政策的转变并非易事,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从反蒋抗战、逼蒋抗战到联蒋抗战的艰难过程,其间,适时采取的两个重要政治步骤,对两党重新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个重要政治步骤是从民族大义出发,力促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第二个重要政治步骤是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中共中央以通电的形式致电1937年2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停止内战,实行民主自由,召开国民大会,迅速准备抗日和改良人民生活等五项要求。同时表示,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将此定为国策的基础上,作出取消两个政权敌对,红军改变名称,在革命根据地实行新民主制度和停止没收地主的土地等四项保证。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是带原则性的让步,为着一个大的问题,就是为着抗日”,(《毛泽东传》(1893—1949)第42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以必要的让步,争取了国民党抗日。通电发出后,得到全国民众的热烈支持,并且推动了国民党内部抗日派反对亲日派的斗争。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十多人提出了恢复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提案。会议通过的决议虽然使用的还是反共语言,但事实上接受了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政策。毛泽东对此评价说:“如果没有这一步骤,则两党合作的建立势将推迟,而这对于迅速准备抗日是完全不利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63页)
第三,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模范实践者。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大旗,在抗战中与国民党真诚合作,带动了各方面的进步,有力地推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在对日作战中,红军改编的八路军和新四军英勇奋战,不仅取得了平型关大捷,而且在太原、徐州等会战中,很好地配合了国民党正面战场的作战,实现了两党军事上的友好合作。在山西抗战前线,很好地处理了同阎锡山的关系,协商成立了有中共和八路军代表参加的各级战地动员委员会,成功地创造了以统一战线方式组织民众抗战的范例。在国民党统治区,利用蒋介石邀请中共代表参加国民参政会和军委会政治部的有利条件与有限权利,动员广大民众投身抗战,并且通过公开合法的身份,同国民党官员和将领、地方实力派领导人、华侨及工商界爱国人士等广泛接触交往,宣传团结合作、共同抗日的主张。这些工作都有力地推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扩大和发展。
第四,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定维护者。抗日战争时期,尽管国内阶级矛盾依然存在,但由于民族矛盾是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阶级斗争必须服从民族矛盾。因此,从抗战一开始,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要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并且依靠这一原则,既妥善处理了国共之间的关系,维护了合作抗日的局面,又没有束缚自己的手脚,这“是把抗日民族革命战争引向胜利之途的中心一环”。(《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94页)武汉沦陷后,伴随国民党反共磨擦的加剧,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坚持抗战、团结、进步;反对投降、分裂、倒退”的主张,并在斗争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效策略。具体来说,在国内关系上,提出“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毛泽东强调,争取中间势力极为重要,因为“在中国,这种中间势力有很大的力量,往往可以成为我们同顽固派斗争时决定胜负的因素”。(《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48页)对国民党顽固派,则采取“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方针,斗争的原则是“有理、有利、有节”。这些重要的策略原则,对全党在复杂的斗争中正确处理民族矛盾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巩固与发展统一战线,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事实说明,在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下,中华民族达到了空前的大团结。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坚持和维护,为抵御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二、坚持和发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把敌后战场变成抗击日军的坚强堡垒
游击战争在中国抗日战争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抵抗日本侵略者有效和重要的形式。
在1937年8月召开的洛川会议上,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红军在抗日战争现阶段的战略方针,是以游击战争为主。为什么把只有战术问题的游击战争提高到战略地位呢?中国共产党的依据主要是两个。其一,也是最主要的,是依据中国的国情。毛泽东曾这样分析:中国既不是小国,也不是一个强国,而是一个大而弱的国家。与中国相对应的,是日本侵略军的强大和兵力不足。日军因其强大在中国占地甚广;又因其兵力不足,战争长期性发生了。同时,由于中国有共产党领导的坚强的军队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存在,因此,抗日游击战争就不是小规模的,而是大规模的。于是,“游击战的本身,不只有战术问题,还有它的特殊的战略问题。”(《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卷第327页,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版)其二,红军在长期革命战争中,积累了丰富的游击战争经验,游击战争“才能发挥红军特长,给日寇以相当打击。”(《毛泽东年谱》中卷第8页,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基于上述认识,中国共产党反复强调,要把游击战争“坚持到底”,并明确表示,“在战争问题上,抗日战争中国共两党的分工,就目前和一般的条件说来,国民党担任正面的正规战,共产党担任敌后的游击战,是必须的,恰当的,是互相需要、互相配合、互相协助的。”“游击战争如失败,我们须负严重的责任”;“我军应坚持既定方针,用游击战配合友军作战。”(《毛泽东军事文集》第2卷第427、57、85页)
八年抗战的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战争,不仅在敌后战场表现出了“很大的威力”,而且在全国抗日战争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