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嘉兴频道6月22日讯(通讯员 童法、童剑)6月21日上午,桐乡法院审理了一起“酒驾”案,与其他案件不同,此案的当事人是因为醉酒驾驶撞上了交警执勤车自投罗网被抓获的。
今年5月6日,江某在某饭店和生意场上的朋友一起吃饭应酬,期间抵挡不住客户的劝酒,喝了一瓶黄酒。
饭后,自以为酒量不错的江某怀着侥幸自己驾车回家。行驶至濮院镇凯旋路王母桥的时候,江某的车一不小心与正在此路段执法的交警车发生了碰撞。
执勤交警走到江某车子跟前,示意江某把车子挪到路旁,以免影响交通通行。面对交警的示意,江某置若罔闻,就是躲在车里不肯出来。执勤交警有些纳闷,以为车主受伤了,便有力敲打车窗,这时江某才惴惴不安的打开车窗,一股酒气扑向交警。原来是酒驾者自投罗网,执勤交警马上处理这起酒驾案件。经嘉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18毫克/毫升,超过醉酒驾驶0.8毫克/毫升的标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江某也当庭认罪,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江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