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对南湖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传承、守护红色基因,提升嘉兴城市形象,4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带队对《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和专委会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陪同视察。
检查组一行先后视察了成功堤、南溪园、湖滨项目、湖心岛、揽秀园酒店项目和西南湖等现场,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刘冬生主任在视察后对《条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完善南湖保护工作格局。重点在“三个实”:要按实运作管理体系、做实各项支撑保障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注重规划引领,着力改善南湖景观风貌。关键在把握“三个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规划,要加强监督检查,体现《条例》刚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推进南湖环境改善。要紧盯“三个者”:管理者、被管理者和服务者,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四是要进一步提升文化内涵,不断彰显南湖品牌效应。要深入挖掘“三个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和江南文化,让南湖保护取得很大更深远的成效。
《条例》自201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南湖的保护和管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嘉城集团(南湖景区管委会)作为南湖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与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增加船舶设备投入、加强生态环境和文物资源保护、大力实施景观提升工程,同时强化员工培训教育宣讲与文旅融合公共服务,积极做好南湖保护工作。下一步,嘉城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和保障措施,积极履行职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对南湖的建设、利用和有关经营管理工作,并主动接受执法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