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16时许,潘集大队机动中队在城区九华山路口执勤时,发现一驶来的摩托车无牌照,当即上前将其拦停。交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无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该驾驶员说话间散发出阵阵酒味,怀疑其酒驾,遂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赵某体内血液就进含量达到72mg/100ml,属饮酒驾驶。据赵某交代,其在一工地干活,今天结工,中午和几个一起干活的工友在一起喝了一场酒,酒后骑车到城区办事,被交警查到。对于自己酒驾行为,被查到的赵某后悔不已。
因无证酒驾,依法,赵某被处以罚款18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通讯员 王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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