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文礼被开除党籍现场。(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10月30日电(刘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艾文礼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要求他人为其在北京购房 系自动投案
2018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艾文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19日,该网站再次发布消息称,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艾文礼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不法商人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伙同家人大肆敛财,要求他人为其在北京购房;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中称,艾文礼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道德法纪,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艾文礼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艾文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视频显示,在艾文礼被开除党籍的宣布现场,他表示:完全接受组织的处分决定,对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认错悔错,愿意做一个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用自己的现身说法来警示别人,也教育自己。并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他为戒,呼吁有问题的同志不要再存有侥幸心理,尽快向组织主动投案自首。
为何对艾文礼提出减轻处罚建议?
10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迷途知返悔罪悔过才是正确出路》一文称,在通报中“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的表述,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外发布的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首次使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艾文礼投案自首、如实交代问题后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法有据,于理有依,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兼顾了惩戒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那么,在对艾文礼投案自首行为进行认定后,提出的“减轻处罚的建议”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了这一要求,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6年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作了衔接,在第三十一条作出明确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具体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而对艾文礼提出的“减轻处罚的建议”,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体现了实事求是基础上的从宽处罚。
官员自首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
据媒体公开报道,艾文礼之后,问题官员选择“自首”似乎呈现出“扎堆”的现象。艾文礼被查的消息公布后不到20天,另一位“老虎”选择投案自首,他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
8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月24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也发布评论文章《切勿错失机会尽快投案自首》,文章中写道:近期,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之下,包括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在内,国内一批涉嫌违纪违法的省部级及厅局级、县处级干部主动投案,“自首效应”正在形成。对走入歧途的人员而言,迷途知返才能重归正道。只要主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就还为时不晚。
通过梳理发现,从8月以来,公开报道中选择投案自首的官员还有河北邯郸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社群,河南焦作副市长魏超杰,吉林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刚振涛,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政协主席张建国,湖北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湖北武汉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钟鸿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