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听证会现场。
“真没想到离个婚会这么曲折,要没你们帮忙,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金某和谭某向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他们顺利向民政部门递交协议离婚申请手续,二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想离婚却几次碰壁
2003年,谭某在浙江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了金某,两人很快相恋并开始谈婚论嫁。但金某年龄偏大,谭某碍于面子,就给金某办理了虚假的身份证,让金某的年龄一下子小了十来岁。当年3月,金某持虚假的身份证与谭某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
2023年3月,两人因感情不和打算协议离婚,金某持真实证件到秭归县民政部门递交办理离婚登记的申请。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查后,向金某释明,其现在的身份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按规定无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并告知金某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于是,金某委托代理律师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因为身份信息与结婚登记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法院立案条件,法院不予立案,诉讼的路子也没走通。几次碰壁,金某一筹莫展,离婚之事陷入僵局。
申请监督查明实情
“离个婚怎么就这么难?”夫妻二人难以再相处下去,婚又离不了,这让金某苦恼不已。2023年1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某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解决她的烦心事,便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向秭归县检察院递交了检察监督申请书。
收到申请书后,检察官立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指导金某及其代理律师前往秭归县档案馆调取和复印金某与谭某在原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档案材料,到公安机关查询金某个人身份信息相关材料。
检察官在梳理证据材料时发现,金某本人正在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其在浙江省办理的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可认定该信息为金某本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而原婚姻登记部门因当时技术有限、设备简陋,无法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仅根据金某提供的虚假身份证信息,就为她和谭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公开听证解决难题
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化解行政争议,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秭归县检察院决定就此案举行听证会。2023年11月13日,该院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行政机关代表及案件当事人均到场参会。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经过、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情况。
“金某与谭某的婚姻登记问题属于双方的人生大事,要是不能有效解决,还易引发其他矛盾……”在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民政部门更正该婚姻登记信息,更正后,金某和谭某可按照各自意愿处理婚姻关系。
听证会后,秭归县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问题”婚姻登记依法予以更正,并规范婚姻登记审查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3年11月27日,民政部门经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更正了金某与谭某的婚姻登记信息,困扰金某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